卷三 碧云深(73)优势劣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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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王献之突然拐向一条小路。我不解地问:“为什么要从这里走呢?”
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小路,是不是怕别人看见我们俩在一起了,又拿去当话柄?
可是我和王家的七少爷在一起,应该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吧。而且,只要不涉及到什么不堪之举,我和他交往,甚至是可以给我加分的。
一个平民出生的女孩,能得到尊贵如七公子的赏识,这会在无形中提高这个女孩的身价,打响她的知名度。
我能在才女榜上高居不下,除了幕后推手的功劳外,我和王献之的关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平民女子结交豪门公子,这本身就带有传奇色彩,会引起人们对这个女孩的极大兴趣。男人们会因此给我投票,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把我当成大美女;女人们会给我投票,因为我达成了她们心中的隐秘愿望。
所以,如果从有利于大赛的角度讲,我还应该和他一起走大路——虽然这样的招摇并非我所愿,但既然选择了参赛,就要本着游戏精神,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既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那又是为什么呢?
他一开始只是看着我笑而不答,问多了,才咕哝了一句:“你今天很美。”
我今天很美?好吧,但这是我们大路不走走小路的理由吗?
不过被人称美对女孩子来说永远都是最动听的。看来,我今天早上出门前的精心打扮还是奏效的。
我决定向大少爷学习,有杆子就赶紧顺着爬:“我天天都很美好不好?岂止今天。”说到这里,还得意地向他眨了眨眼。
跟他在一起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脸皮会越练越厚。
他笑得扭过头去:“女孩子,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别人说你美,是夸奖你,你应该说,哪里哪里,我不美,你才美。”
“哦,我明白了,你夸别人美,其实是希望别人夸你美。亏你刚刚还教我谦虚呢。你这样又算什么?分明就是变相的自夸。”
“我还需要自夸吗?”他不服气地一瞪眼:“我本来就是著名的美男子了,你看看我,是不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万里长城不会永不倒,孟姜女哭的时候会倒,王献之晒羽毛的时候也会倒。
“嗯嗯嗯”,我还是拼命点着头说:“果然颠倒众生!人见人爱,鸟见鸟摔。幸亏你是个男的,不然你也来参加才女大赛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戏唱吗?”
两人戏谑一番后,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我说真的,你今天真的很美。”
多谢了。
能得到他的肯定,是最快乐的事。我一向就认为,“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不正确,应该是“女为己悦者容”才对。所以诗经中的女子,才会在丈夫远去后,懒于梳洗,弄得“首如飞蓬”。不是世间再也没有能欣赏她的美的男子,而是她爱的人已不在身边。
想到这里,我抬头看着他,由衷地说:“谢谢你的夸奖。”
得到千万人瞩目的才女大赛的名次不算什么,那些人对我美丑的评价对我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得到他的称赞,才是我平凡人生中最大的亮点,最大的喜悦。
不过呢,他的理由也委实站不住脚。我好笑地说:“你的理由很奇怪呢。既然美,那不是正应该走大路给人观赏吗?难道打扮得丑丑的才要走大路啊。”
他蛮横地说了一句:“就是不给他们观赏,你是我的!”
好吧,不给就不给,他的就他的。不跟大少爷争执是我身为丫环的本分。
可是这还没完,他又变本加厉地提出:“还是不要去那个文具店打工了,天天站在那里给别人看,我亏都亏死了。”
见我只是笑着不肯松口,他眉头一皱,似乎计上心来,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既然参选才女,那才女榜上可都是有家世有来头的小姐。你的先天条件本来就处于劣势了。现在你在书塾打杂还只是在室内,可你在文具店打工就是完全是抛头露面了。我怕这会成为那些一心想把你拉下榜的人的一个借口。”
这倒也还是个理。
我点头道:“这点我也考虑过的。但参加这个选拔赛,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意思,我没报名,后来也没为之付出过任何努力。包括那些得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所以,一开始我完全是无所谓的,上榜也好,下榜也好,我好像在看别人演戏,只不过那个人顶着我的名头而已。”那时候在我眼里,榜上的我,和现实的我,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
听到这里他惊讶地问:“你刚刚说什么?这个比赛你不是自己报的名?”
“是啊,我事先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码事,是上榜之后别人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还记得当时跑去看自己名字的时候,完全带着一种看稀奇看热闹的心理。
在这次才女选拔赛中,心态最平和的应该就是我吧。反正,我上榜是意外,下榜是常态。
他沉吟了好一会后说:“你连名都没报还能上榜,那这事就很值得推敲了。因为,才女大赛有一个规定,就是一定要本人去报名的。”
“恩,我也听说了。但我真的没去。.”
“所以”,他强调说,“这个能把你弄到榜上去的人,就非常不简单了。你有一个这么强大的幕后支持者,最后说不定能爬到榜首呢。”
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不可能,要是那样就太离谱了。现在榜上的几位就别提了,马上还有一位更厉害的选手就要参与进来,而且这个人,还是跟你有莫大关系的。”
“谁?”
“你的亲亲表姐郗道茂小姐。”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虽然这种想法纯属天花乱坠,但一旦想起来,就会止不住一直想下去。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真的太好玩了。
假如——我是说假如——比赛的最后结果,郗小姐的名次反而在我之后,那献之同学将如何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取舍呢?娶优胜者为妾,娶落败者为妻?这样,家庭关系会变得很微妙哦。
当然这个一切都只是假设,其中有两个不可能:我不可能胜过郗小姐,我也不可能和她一起嫁给王献之。
献之同学这辈子尽享齐人之福是肯定的了,但其中不会有我。
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一个人的福却是另一个的灾劫?如果真的知心,为什么不能感同身受?如果能置对方的痛苦于不顾,那爱又何从谈起?
我不敢再深究下去。一旦对爱本身产生怀疑,人生的乐趣就会荡然无存。
人,还是糊涂点好啊。所以,神秘人要我参赛就参赛,王献之要和我交往就交往,我只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其余的,不随波逐流,又能如何?
在强大的现实面前,我很渺小,其他的人,也一样渺小。
见我半天低头不语,他问:“你又在琢磨什么?”
“没有”,我本能地否认。琢磨这些真的没有意义,倒是刚刚船上那些人的话值得我深思。
想着想着,我突然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对于现状,我并非完全无能为力的。所谓的劣势,也可以转变为优势。
于是我也把船上那些人,尤其是那个女孩的话讲给他听。然后说:“你看,我是才女榜上唯一的平民,就如你所说,这是我最大的劣势,很容易就遭人鄙夷,遭人攻击。但世间事,总是有两面的,最大的劣势,好好经营,也可以变成最大的优势。”
他含笑看着我,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他不言不语,静静微笑的时候真的很迷人。
等等,我又想到哪儿去了?
我忙收摄心神,继续说:“‘唯一’本身就是很吸引眼球的东西。就比如说现在,我估计我就是才女榜上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因为我是平民!平民这个身份是我的烙印,我抹杀不掉的,我越想遮掩,越给了对手以可趁之机。不如我索性把这个‘污点’作为我的看点和亮点打出来。我索性大张旗鼓地宣布,我是平民之女,我代表平民参赛。这样,就算失去了贵族的支持,但得到了所有平民的支持。平民,才是社会的底座,才是数量最多的那一群种啊。”
王献之站住了,轻轻感叹了一句:“你现在有点让我刮目相看的感觉了。”
我笑道:“我也是从船上人的反应中得到这个启发的,他们因为我是平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而支持我、鼓励我。如果我故意遮饰自己的身份,只会伤害他们的感情。而我也并不会因为这样就讨好上流社会的人。你自己正是所谓上流社会中的一份子,你最清楚你们那些同类对努力想甩掉平民身份混进他们队伍里的人有多鄙视。我又何必去讨这个没趣?还得不偿失地失掉最广大的支持。”
他使劲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最清楚上流社会是一个多势利的地方。别说我这么穷,就算我突然掘到了一个宝藏,要被上流社会的人真正接纳,也还需要很多时日。 据说,至少要经过三代人的努力,才能培养出一个真正的贵族。否则,再有钱也只是暴发户。
既然他认同了我的观点,我就继续分析道:“就包括我在文具店打工这件事,和可以成为我的一个加分的因素。因为,既然我是代表平民的。那平民看重的是什么,是吃苦耐劳,是勤俭治家。我既然打平民牌,就要真的像平民那样生活和劳作。若打的是平民牌,做派却又在模仿贵族,如此挂羊头卖狗肉,不伦不类的,到最后,哪一方阵营都不接纳我,那我才是真是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变成像六殿下那样的孤家寡人了。”
得了,有些人是千万不能随便提的。一提麻烦就来了。
那个在乌衣巷口踱来踱去一脸焦躁的,可不就是睽违多时的彩珠姐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给一位睽违多时的妹妹打广告。她是酸菜仙鱼,写了一本书叫《九黎恋歌》,书写得不错,但申请青云榜失败,于是她从我的qq上消失了,书也停更了。
她是上班族,工作很忙,那时候也坚持一天一更的。后来灰心了,才没写了。
我并不认识她。只是我写《极恶皇后》的时候,她时常去留言,这样才加了qq,然后才发现她也是作者。
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孩就这样消失了,书也近乎太监了,真的很可惜。
昨天和今天我一直在她的qq上留言,想把她拉回来重新写,但她没有回复。
我想在此对所有写书和想写书的朋友说:请坚持你的梦想,不要轻易放弃。
我自己的书,我也从不满意的,每一章写完我都想删掉,比如这章。我写不出心底真正的感受,那永不泯灭的激情,是动力,也是障碍。总是想得太好,而写得太差。
再次呼唤仙鱼妹妹。(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走着走着,王献之突然拐向一条小路。我不解地问:“为什么要从这里走呢?”
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小路,是不是怕别人看见我们俩在一起了,又拿去当话柄?
可是我和王家的七少爷在一起,应该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吧。而且,只要不涉及到什么不堪之举,我和他交往,甚至是可以给我加分的。
一个平民出生的女孩,能得到尊贵如七公子的赏识,这会在无形中提高这个女孩的身价,打响她的知名度。
我能在才女榜上高居不下,除了幕后推手的功劳外,我和王献之的关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平民女子结交豪门公子,这本身就带有传奇色彩,会引起人们对这个女孩的极大兴趣。男人们会因此给我投票,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把我当成大美女;女人们会给我投票,因为我达成了她们心中的隐秘愿望。
所以,如果从有利于大赛的角度讲,我还应该和他一起走大路——虽然这样的招摇并非我所愿,但既然选择了参赛,就要本着游戏精神,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既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那又是为什么呢?
他一开始只是看着我笑而不答,问多了,才咕哝了一句:“你今天很美。”
我今天很美?好吧,但这是我们大路不走走小路的理由吗?
不过被人称美对女孩子来说永远都是最动听的。看来,我今天早上出门前的精心打扮还是奏效的。
我决定向大少爷学习,有杆子就赶紧顺着爬:“我天天都很美好不好?岂止今天。”说到这里,还得意地向他眨了眨眼。
跟他在一起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脸皮会越练越厚。
他笑得扭过头去:“女孩子,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别人说你美,是夸奖你,你应该说,哪里哪里,我不美,你才美。”
“哦,我明白了,你夸别人美,其实是希望别人夸你美。亏你刚刚还教我谦虚呢。你这样又算什么?分明就是变相的自夸。”
“我还需要自夸吗?”他不服气地一瞪眼:“我本来就是著名的美男子了,你看看我,是不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万里长城不会永不倒,孟姜女哭的时候会倒,王献之晒羽毛的时候也会倒。
“嗯嗯嗯”,我还是拼命点着头说:“果然颠倒众生!人见人爱,鸟见鸟摔。幸亏你是个男的,不然你也来参加才女大赛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戏唱吗?”
两人戏谑一番后,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我说真的,你今天真的很美。”
多谢了。
能得到他的肯定,是最快乐的事。我一向就认为,“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不正确,应该是“女为己悦者容”才对。所以诗经中的女子,才会在丈夫远去后,懒于梳洗,弄得“首如飞蓬”。不是世间再也没有能欣赏她的美的男子,而是她爱的人已不在身边。
想到这里,我抬头看着他,由衷地说:“谢谢你的夸奖。”
得到千万人瞩目的才女大赛的名次不算什么,那些人对我美丑的评价对我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得到他的称赞,才是我平凡人生中最大的亮点,最大的喜悦。
不过呢,他的理由也委实站不住脚。我好笑地说:“你的理由很奇怪呢。既然美,那不是正应该走大路给人观赏吗?难道打扮得丑丑的才要走大路啊。”
他蛮横地说了一句:“就是不给他们观赏,你是我的!”
好吧,不给就不给,他的就他的。不跟大少爷争执是我身为丫环的本分。
可是这还没完,他又变本加厉地提出:“还是不要去那个文具店打工了,天天站在那里给别人看,我亏都亏死了。”
见我只是笑着不肯松口,他眉头一皱,似乎计上心来,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既然参选才女,那才女榜上可都是有家世有来头的小姐。你的先天条件本来就处于劣势了。现在你在书塾打杂还只是在室内,可你在文具店打工就是完全是抛头露面了。我怕这会成为那些一心想把你拉下榜的人的一个借口。”
这倒也还是个理。
我点头道:“这点我也考虑过的。但参加这个选拔赛,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意思,我没报名,后来也没为之付出过任何努力。包括那些得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所以,一开始我完全是无所谓的,上榜也好,下榜也好,我好像在看别人演戏,只不过那个人顶着我的名头而已。”那时候在我眼里,榜上的我,和现实的我,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
听到这里他惊讶地问:“你刚刚说什么?这个比赛你不是自己报的名?”
“是啊,我事先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码事,是上榜之后别人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还记得当时跑去看自己名字的时候,完全带着一种看稀奇看热闹的心理。
在这次才女选拔赛中,心态最平和的应该就是我吧。反正,我上榜是意外,下榜是常态。
他沉吟了好一会后说:“你连名都没报还能上榜,那这事就很值得推敲了。因为,才女大赛有一个规定,就是一定要本人去报名的。”
“恩,我也听说了。但我真的没去。.”
“所以”,他强调说,“这个能把你弄到榜上去的人,就非常不简单了。你有一个这么强大的幕后支持者,最后说不定能爬到榜首呢。”
我的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不可能,要是那样就太离谱了。现在榜上的几位就别提了,马上还有一位更厉害的选手就要参与进来,而且这个人,还是跟你有莫大关系的。”
“谁?”
“你的亲亲表姐郗道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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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一切都只是假设,其中有两个不可能:我不可能胜过郗小姐,我也不可能和她一起嫁给王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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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一个人的福却是另一个的灾劫?如果真的知心,为什么不能感同身受?如果能置对方的痛苦于不顾,那爱又何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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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是糊涂点好啊。所以,神秘人要我参赛就参赛,王献之要和我交往就交往,我只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其余的,不随波逐流,又能如何?
在强大的现实面前,我很渺小,其他的人,也一样渺小。
见我半天低头不语,他问:“你又在琢磨什么?”
“没有”,我本能地否认。琢磨这些真的没有意义,倒是刚刚船上那些人的话值得我深思。
想着想着,我突然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对于现状,我并非完全无能为力的。所谓的劣势,也可以转变为优势。
于是我也把船上那些人,尤其是那个女孩的话讲给他听。然后说:“你看,我是才女榜上唯一的平民,就如你所说,这是我最大的劣势,很容易就遭人鄙夷,遭人攻击。但世间事,总是有两面的,最大的劣势,好好经营,也可以变成最大的优势。”
他含笑看着我,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他不言不语,静静微笑的时候真的很迷人。
等等,我又想到哪儿去了?
我忙收摄心神,继续说:“‘唯一’本身就是很吸引眼球的东西。就比如说现在,我估计我就是才女榜上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因为我是平民!平民这个身份是我的烙印,我抹杀不掉的,我越想遮掩,越给了对手以可趁之机。不如我索性把这个‘污点’作为我的看点和亮点打出来。我索性大张旗鼓地宣布,我是平民之女,我代表平民参赛。这样,就算失去了贵族的支持,但得到了所有平民的支持。平民,才是社会的底座,才是数量最多的那一群种啊。”
王献之站住了,轻轻感叹了一句:“你现在有点让我刮目相看的感觉了。”
我笑道:“我也是从船上人的反应中得到这个启发的,他们因为我是平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而支持我、鼓励我。如果我故意遮饰自己的身份,只会伤害他们的感情。而我也并不会因为这样就讨好上流社会的人。你自己正是所谓上流社会中的一份子,你最清楚你们那些同类对努力想甩掉平民身份混进他们队伍里的人有多鄙视。我又何必去讨这个没趣?还得不偿失地失掉最广大的支持。”
他使劲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最清楚上流社会是一个多势利的地方。别说我这么穷,就算我突然掘到了一个宝藏,要被上流社会的人真正接纳,也还需要很多时日。 据说,至少要经过三代人的努力,才能培养出一个真正的贵族。否则,再有钱也只是暴发户。
既然他认同了我的观点,我就继续分析道:“就包括我在文具店打工这件事,和可以成为我的一个加分的因素。因为,既然我是代表平民的。那平民看重的是什么,是吃苦耐劳,是勤俭治家。我既然打平民牌,就要真的像平民那样生活和劳作。若打的是平民牌,做派却又在模仿贵族,如此挂羊头卖狗肉,不伦不类的,到最后,哪一方阵营都不接纳我,那我才是真是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变成像六殿下那样的孤家寡人了。”
得了,有些人是千万不能随便提的。一提麻烦就来了。
那个在乌衣巷口踱来踱去一脸焦躁的,可不就是睽违多时的彩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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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上班族,工作很忙,那时候也坚持一天一更的。后来灰心了,才没写了。
我并不认识她。只是我写《极恶皇后》的时候,她时常去留言,这样才加了qq,然后才发现她也是作者。
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孩就这样消失了,书也近乎太监了,真的很可惜。
昨天和今天我一直在她的qq上留言,想把她拉回来重新写,但她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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