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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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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红的地毯,交错的酒杯,黄金色的大厅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独独只有我一个人躲在角落的小阳台里,享受着宁静的月光。

    “shit!”本来想好不发脾气的,但是一想到被人骗了,本小姐就是不爽!

    罗姐那个三八,说什么重大活动,世纪盛宴,文坛聚首,都是骗人的。和她催稿的办法差不多,当你是小牌的时候就大发雷霆,彷佛要把你扫地出门。

    当你红了,就苦苦哀求,好像没了你出版社就要关门大吉,所有阿猫阿狗都要回家吃自己。

    把我从尼泊尔骗回来就是为了参加这个该死的什么文化基金会的成立,说白了就是找到了一群金主而已。

    “你可是我们出版社的台柱哦,人家点名要见畅销榜第一位的紫薇小姐呢!”回想起她在门口解释的话语,我就后背发麻,说得本小姐像勾栏院里的红牌一样。

    早晚会被这个三姑六婆给卖了,不过想到当年我翘家出来,无依无靠的时候,是她给我第一本书的合同,就大方的原谅她吧!

    “shit!”“没想到能大卖八十万本,绿水伊人的作者有在角落里读出英文的习惯哦,果然是饱学之人。”

    听着背后这个充满了磁性的声音,才发现自己刚才想得太入神,那个单词不小心从嘴边流溢出来了,可是这个家伙是什么时候到我身后的?“啊,”我回身浅笑盈然。

    看着面前这个身穿名牌西装的男人:“郁先生,我是想到最近的金融危机,家中快要无米下锅,才发泄一下对这个黑暗世界的不满,当然您这样的大老板是不可能理解我辈小民渡日的艰难。”

    这个叫郁蓝庭的家伙就是这次赞助的大凯子,据说他今年31岁,是著名船运集团的少东,某水果杂志绯色版的常客,每次看娱乐绯闻版想看不到都难的人物。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果然只知道浪费,为了沽名钓誉,一次出手五百万买一个热心文学的虚名,这些钱足够本小姐周游世界了。

    这个男人从我一进来眼睛就在我身上打转,那眼神好像想把我黑色的露肩装拉下来似的,早知道就不穿这件露肉的了,难道是他厌倦了演艺明星,想换口味了?小心小心。

    “要是紫薇小姐有困难,我倒是愿意效劳。”一边说着,那高大的身躯开始慢慢走向我,他呼出的气息都已经能喷到我脸上了。

    “不,不必了。”看着他邪邪的笑容,我真的感到后背发麻了,抢步从他身侧绕过,这个家伙总不会追到大厅里来吧?但是就在我绕过的一瞬间,一只皮鞋“刚好”挂到了我的高跟鞋上。

    突然间的重心失衡让我全身扑向前方,马上要和大理石地面亲密接触了,但是这时一只有力的臂膀拉住了我纤细的胳膊,猛的回拽,把我拉进了他的怀抱。

    我现在因为惊吓,双颊红润,小脸依偎在对方宽阔的胸膛上急促的喘息着,衣裙因为慌乱还显得有些凌乱。好死不死这个时候小阳台的天鹅绒帷幕被人掀了开,一个身穿酒红色旗袍,艳丽丰满的身影走了进来。

    “啊,对不起。”对方好像是社交界有名的吴夫人,虽然嘴里道歉,满脸惊异的表情,但是眼里却写满了暧昧的颜色,然后转身走了出去。完了,看来海运大少和美丽女作家的故事要开始在社交界流传了。

    “你是故意的。”我咬牙切齿道,扬起右手“啪”的一声,在他还看得过去的俊脸上留下了个重重的五指山,然后转头离去,本姑娘可没有上他花名册的雅兴。

    “姓名:慕容春雪,芳龄26岁,身高173公分,三围:”该死,我为什么要上这种无聊的交友网站?坐在计算机前的我把荧幕上已经输入的信息又全部删掉了,都是姐姐不好,天天在我耳边唠叨着什么终身大事啊,嫁人啊,讨厌死了。

    好不容易躲过了爸妈的逼婚,她又来了,虽然也想找个看得顺眼的把自己一嫁了事,可身边的苍蝇都是那么讨厌,怎么看都没有优点。算了,还是码我的字吧,省得罗姐也来轰炸我的听觉。

    我起身到小厨房的冰箱里拿了香槟和冰淇淋,嘿嘿,这些可都是我熬夜必不可少的东东哦!也许有很多我的热心读者都在想象这样的画面:窗外是阳光明媚,清风浮动着帘纱,一缕温暖的阳光从窗棂射入,映在轻托的香腮上,细笔轻舞,一个动人心灵的故事产生了。

    我呸啊,他们是没有看过我赶稿时我疯狂的样子,我可是满桌的冰淇淋,不停的香槟酒,然后拼命地敲打键盘,迷迷糊糊的就糊弄出一篇来。没想到还都蒙中了。

    不过这还是要感谢我敏锐的感官,它们给我带来了很多灵感呢,这个可是本姑娘最为自傲的。

    不过我这次从那个郁蓝庭眼睛里感到的东西可有些不妙,但是我不怕,他要是想为了满足他那点男人的虚荣心惹上我,一定要他好看,最多我不再“创新”出书了,你能耐我何?哼哼!

    “啊”我很不淑女的打了个哈欠,赶了一夜的稿困死我了,摇晃着走到卫生间,准备胡乱洗了下脸,刷个牙就开始补眠,看着镜中的自己。

    虽然从12岁开始就和秋叶一起被称为慕容家的姐妹花,但是看了二十多年的老样子,怎么也不出个美感来。

    瓜子型的脸蛋怎么看都很平常,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所谓细嫩的皮肤因为熬夜有些苍白,优美的唇瓣上沾上了奶油的痕迹,夜色的长发被怪力夹胡乱的夹着,兰馨的檀口里咬着满是泡沫的牙刷把。

    “哈哈!”心里的自己点评让我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咳咳咳”结果就是被牙膏沫呛到了“主人,有坏人”听着电话的铃声,我不紧不忙的漱口,然后走到房间里去拿起手机。

    看了眼号码,接起“喂,是我伟大的姐夫大人啊,啊大清早有何指教啊?小妹刚赶完工,想和周公一会,您有什么事?我要挂啦!”自从姐姐嫁给爱民医院院长的儿子,脑科大医师林俊雄以后,我就多了这么一个姐夫。

    每当看到他们不怕腻死人的甜蜜景像,我就浑身爬满了蚂蚁一样不舒服。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关系,更可能是怕姐姐操心过多老的快,他每个月都帮我介绍他的学弟来相亲。

    他老人家不知道我最怕消毒液的味道吗?“春雪,你姐姐病了,在我的医院里,你快过来吧!”“哦,我的大姐夫,你不会说她活不过一个月了吧?

    然后她最后的心愿就是看着我披上嫁装。去年妈已经用过了,你们一点新意都没有,啊”我继续打着懒洋洋的哈欠,前几天她还活蹦乱跳的,怎么可能有病?“没有别的事情,我要睡了。”

    “笨蛋!你以为我会开这样的玩笑吗?总之,你过来再说。”听完他的话,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是感到眼眶从湿润到决堤没用超过五秒钟。

    不知一路飙过了多少红灯,我只感觉眼前都是和秋叶一幕幕的往事闪过,这辆中古小甲虫已经被我开到了最快,方向盘上修长的手指已经握得发白,我不敢去想姐姐的事,怕它成为现实。

    但脑中还是不断地重复刚才俊雄的话语。“秋叶的白血病被确诊了,其实我们以前就觉得不对,但是没有确定前怕吓到你,没有说,现在没办法,恐怕这个时候只有你能救她了。”对,对,可以换骨髓的,这点常识我还是知道,就让我来救你,姐姐!

    好歹一路飞车没有出事故,奔到了爱民医院,我直奔五楼的特护病房,回廊里,看到了在病房外守护的那个高大的身影,他温和的眼里已经被焦急所占满。

    “姐夫,怎么样?”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问道,刚才上楼居然忘记了还有电梯的存在,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隔着大玻璃窗,我看到那个病床上躺着的娇弱身影,她有着和我相仿的娇美面容。

    但是现在她的脸色是那么的苍白,我的眼睛又开始模糊湿润了“春雪是这样,蔡医师认为可能是慢性白血病,是由隔代遗传造成的。”

    “遗传?”“是的,一般来说白血病是骨髓发生病变造成的,但是慢性的白血病也有隔代遗传的可能。”听着他的话,我突然间想起了外婆的过世“难道是外婆?”我问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过也有别的”“好了,好了。”

    我挥了挥手,我不管什么医学知识“反正还有我,不是吗?”我从嘴边挤出一丝笑意:“我不是还可以给秋叶做移植手术嘛!”“好吧,爸爸妈妈的资料我们已经比对过了。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