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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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梓显是石家的小孩子,正确来说,是石家收养的小孩。

    之所以收养他并不是因为石氏夫妇看中他,他能进入石家,还是因为石蔷薇,也只是因为石蔷薇而已。

    当初只是因为石氏夫妇每年固定的作秀活动,去孤儿院看望孤儿、捐款、送礼物之类的,企业家除了利润也关心自己的社会形象,子女也一起带过去。石君毅当时已经十四岁,少年老成地跟在父母亲身边,而石家最受宠的小鲍主则跟孤儿院的小孩玩成一堆,不亦乐乎。

    孤儿院的小孩都早熟,知道看人脸色,明白这个小鲍主是与他们完全不同世界的人,不能得罪,小心翼翼地生怕小鲍主不高兴了,个个都围在她的身边讨好她,陪她玩,而她也很熟悉这种讨好,乐于接受。

    于是石大小姐在与那群小孩痛快地玩了两个小时后,临走时却指着那个从头到尾安静地坐在角落的小男孩,对疼爱自己的父亲说道:“我要他。”

    听听,要他,多么理直气壮,多么理所当然,好像要的是一个玩具或一件衣服般。

    石敬一原本是不同意的,他虽然乐于参加慈善活动,但那也只是因为那有利于他的公司,可收养一个孩子,不可能!

    事实证明,石蔷薇要的东西或者人,从来都没有得不到的,所以他才会在这里,才会在她的身边。

    讲台上的老师用略带厚重感的法语一边讲解,一边在字板上给大家反复推演复杂的数学公式,赵梓显的思绪却已经飘出了那个充满逻辑的世界。

    那年他七岁,到孤儿院已届一年,从父母意外过世到进入孤儿院,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是温馨的三口之家,不算富裕但也过得开心,谁想到会因为一次意外的飞机失事而只剩下他一个人。

    赵家夫妇本来就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再加上十年前就来美国发展,多年来更是鲜少联系了,父母过世后根本就没有人肯领养他,于是他到了孤儿院。

    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小孩子当中,他并不算出色的,瘦小的身子也不算讨喜,再加上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年龄又大了,不是两三岁的小朋友,领养的条件算是很差,他也没有想过可以被领养。

    他安分的待在孤儿院里,在自己的世界里,外界与他无关,他也不关心。

    可石蔷薇居然会看中他,真是很奇怪,那天他一直都是沉默的,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哪能特别让大小姐青眼相加呢?可偏偏就是。

    那么多小孩,可爱的、活泼的、漂亮的、英俊的,各种肤色都有,她偏偏就挑中他,而且很明显的,石氏夫妇没有打算要领养孩子,他们有儿有女,又一向重视门第血统,怎么可能去领养一个孤儿呢?

    可大小姐要,没有办法,只能接受。谁让石家虽然财富惊人,可人丁却不兴旺呢?

    到这一代,只得了石君毅和石蔷薇两个孩子,男孩尤可,要继承家族大业自然要求严格,而这唯一的女儿,自然就珍贵非凡,把这个小鲍主宠上了天,只怕大小姐不要,不怕她要。

    于是门第观念极其严苛的石敬一不敌爱女的撒泼耍性子,终于让步收养了赵梓显。

    赵梓显不愿意改姓,也随便他,反正他一个孤儿根本就配不上石家的高贵姓氏,就当给石蔷薇找个玩伴。

    就这样赵梓显在石蔷薇莫名的坚持下进入了石家,成为石家的第三个孩子,只是从未正式介绍给众人就是了,大部分的人甚至都不知道石家有收养一个孩子。

    在石家十一年,他很清楚自己的身分和地位,恪守规矩,虽然石蔷薇喜欢使唤他,到哪里都要带着他,可他却知道,她是石家唯一会关心他,喜欢他的人。

    石氏夫妇就不必说了,漠不关心并不意外,不给脸色看已经算是不错了,石君毅则学习工作两头忙碌,甚至连面都难得见到,感情自然也就淡淡的。

    只有石家大小姐,任性脾气大,刁蛮又狡猾,可却对他是真心地好。至少,他明白在佣人的嘲笑中,那厉声为他辩护的声音中有几分真情,同时他也明白从小到大同学有心为难时,那大声怒骂回去的娇脆女声中有多少坚持。

    一路走来,她对他的好,他都藏在心底,不是不明白她对他的好,她是他生命中的意外,如火焰般直烧而入,明艳炙人。

    在大小姐到来法国留学,要求他跟她一起过来时,他连犹豫都不曾,就那样离开熟悉的美国,到法国来念书。

    石家夫妇也很高兴,比起让宝贝女儿独自一人在巴黎生活,有他在一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更加让他们放心,毕竟他已经照顾大小姐这么多年,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

    石蔷薇身边有个赵梓显,有个弟弟,理所当然。

    六年,他们在法国已经整整六年,到现在他快要高中毕业,即将考大学,而她则即将大学毕业。因为他的学龄被耽误一年,所以他与她的距离变成了四年。

    摊开手掌,望着上面清晰的掌纹,这双手,到现在还是一无所有,什么都不能给她。甚至目前连学费都是石家在负担,虽然对石家而言,那只是一笔不值一提的小钱,可他却已经不想再拿。

    现在的他不仅有自己,还有她,那个从出生那天起就被细细娇养长大的千金小姐,父母疼爱,哥哥保护,她天生就是要来享福的,谁又舍得让她吃苦?

    可现在以他的能力,还是远远不能做到,他痛恨自己的这种无力感。

    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太早,而他的能力却进展得太慢。

    手指慢慢地收紧起来,他要用自己的双手来负责自己和她的人生,可他现在却还是无能为力,至少也要等到他读大学,浓浓的苦涩在心头蔓延开来,他痛恨这种感觉,无比痛恨。

    下课铃声响起,打断了他飘远的思绪,居然一上午的时光就这样过了,完全没有感觉,原来那段从前已经过了那么久,居然要用这么长的时间来回忆。

    “嗨,赵,中午一起吃饭可以吗?”一张清纯甜美的脸蛋出现在他面前,他知道她,elaine,他的同班同学,高中两年多一直对他非常友善,也经常会找他说话。

    “不必了。”可还是要拒绝,他迅速地收拾好自己的课本,不去看那张失望的脸蛋,这世上除了石蔷薇,他可以拒绝任何人的要求,而且绝不会内疚。

    走出教室时手机传来简讯声,拿出来点开“我晚上要吃龙虾冻、香煎羊排和椰奶布丁。”

    很石蔷薇式的口吻,直接命令,从来不管别人会不会为难,也不管是什么季节,在什么国家找不找得到某种食材,可,是她要吃的,那又有什么问题。

    一辆鲜艳的法拉利以一种轻快的速度在巴黎的街头奔驰,非周末的下午三点半,路况非常好,石蔷薇坐在驾驶座上,漂亮的手指在光滑的方向盘上轻点,车外淅淅沥沥的下着大雨,helenesegara带有强烈魅惑迷离气息的歌声在车内淡淡地唱着,雨刷有节奏地扫过挡风玻璃,雨水浅浅漫漫。

    她今天心情很好,在伦敦的新锐设计秀上,她的作品受到了极高的赞誉和关注,就连一向对她最为严格的老师,mg公司首席设计师marvin都朝她微笑,她知道,这次自己真的做得很好。

    事实证明,没有石家大小姐光环笼罩下的她,依旧可以做得很出色,花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去准备,多少个夜晚不眠不休地通宵画稿,无数次的修改,终于有这次的淋漓演出,她知道这次的成功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时装秀还未结束,就已经有数家大型服装公司向她伸出了邀请之手,这些机会是许多初踏进这行的人梦寐以求的,可却都不是她想要的。

    她要创造自己的品牌,开自己的公司,而不是为别人工作。她是石家的大小姐,有充分的金钱可以供她完成自己的梦想,为何不用?她并不觉得拿家里的钱来开公司有什么不对,毕竟她生在有钱人家里,本来就可以比普通人有更高的起点,可以走直路,为什么要傻得去拐弯?从小到大,她的吃穿用度无一不奢华精美,她也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花钱从来都不手软,反正她哥哥比爸爸更会赚钱,这辈子她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花不光。

    她知道自己有才华,还有资金,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明明一年可以成功的事情,为什么要讲骨气、求自立,花十年或者几十年来达到?那样的矫情,她不屑。她是石蔷薇,石家的掌上明珠,她有享受的资本,为何不要?

    她的生活不要辛苦,不要为了钱而烦恼,一切都顺她心意,想要怎样都可以,这些都造就了她嚣张自大的个性,但她又知晓分寸,从来不会无理取闹。所以从小到大,虽然她是大小姐脾气,但也因为爽朗率直,朋友也非常多,人缘极好,尤其是异性缘,更是好到让人咋舌。

    从国小起,跟在她身边的男生就从来没有断过,不管是世家子弟还是有上进心、有抱负的男生,都被她娇娇的笑容秒杀,可那些人,她通通都不要。

    在号志灯转灯前她利落地打过方向,开上右边的道路。

    从十岁那年开始,她的眼中就只看到那个沉默倔强的少年,欢笑热闹声中,他独自坐在那里,安静无比。既不像别的小朋友那样围着她转,也不像电视或者小说里面演的那样,故意与众不同地挑衅她,他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进不去,他也不愿出来,黑色的眼眸透着不属于他那个年龄的早熟。

    她在看到他的瞬间,就一直在偷偷的打量他,她发现不论自己笑声再甜再清脆,他都不会抬眸看她一眼,不论她与小朋友玩得再开心,他也漠不关心,就算是发放礼物,大家都排队兴奋地去领,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

    他的世界好像就只有他一个,没有别人。这是从小到大都是焦点中心的石大小姐所不能理解的,于是,他的世界,她偏偏就想闯入。

    当时只是莫名地坚持,就一定要他,想要他陪在她的身边,想要让他的眼中不再只有他自己,可谁想到,一坚持就是整整十一年。

    最初只是习惯了,习惯身边有他,安静不多话,随便她使性子发脾气,只要不过分,他都由着她,甚至偶尔逗逗他,让他不那么老成,做一些与他年龄相符的事情,她也觉得开心。但这一面只有她知道,他在外人面前跟在她面前是不一样的,虽然年纪比她小三岁,面对女霸王似的她,他反而有着属于自己沉稳的一面。

    可再沉稳又如何?毕竟还是小表一枚,想到他偶尔生气闹别扭的闷样,她唇边的笑意更浓。那样的他,也只有在她面前才有,她喜欢这种独一无二。

    对他的感情,最初真的只是好奇而已,想要了解他,所以任性地要爸爸妈妈收养他,让他可以陪在她的身边,可是时间越久,她越觉得有他陪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这种感觉在她独自一人到巴黎留学时,排山倒海地泛滥起来,那是她认识他以后第一次与他分开,离开后才发现,原来没有他的陪伴,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她的身边,从未离开,她也一直把他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爸爸既然让他陪着她,那么他理应陪在她的身边。

    从国小到国中,短短几年,他的眉眼长开,更加眉目分明、清秀儒雅,与西方男孩子那种张扬的个性非常不同,他沉稳内敛,有东方人那种低调神秘,再加上因为身世的原因,他眼里总是带着些许抑郁,这样的男孩是非常有吸引力的,所以经常会有漂亮的小女生跑来跟他告白要求交往,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事情分外让她恼火,每次都会非常地生气,无比地暴怒。

    冷眼也好,伶俐的口齿也罢,她都会设法将那些小女生赶跑,然后再朝他发脾气,一定要他保证,只陪着她,不看任何女生一眼,最初只以为自己被娇宠惯了,占有欲强,可到后来她才明白,原来那种不舒服的难受,是吃醋。

    真可笑,以美貌著称的石家大小姐,居然会吃那种黄毛丫头的醋,可事实就是如此。

    到巴黎才发现他之于她的意义,于是她干脆任性到底,要他也过来陪着她,哪怕知道他不懂法语,年纪又小,过来这边会很辛苦,可她却还是坚持。

    一如以往,她的任何坚持,他都没有异议,全盘接受。重新融入学校,花许多的时间在语言上,在学校被同学排斥,生活不习惯,这些辛苦他都不会抱怨,他留在她的身边,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她知道他自尊心强,所以没有让爸爸给她买豪华的别墅,只是在市区买了间小鲍寓住着,石家负责他的学费和生活费,他则负责她的生活起居,这样他才会觉得心安。

    六年来,他比普通的女生还要能干无数倍,虽然生在美国,但她却不是特别喜欢吃西餐,对中餐却很是偏爱,于是他去上课,学了一手精湛的厨艺。因为她生活随性,所以在家里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收拾她制造出来的凌乱;因为她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这些家务烹饪全都是他做的。

    要念书,还要照顾她,他比同龄的男生要早熟而且沉稳许多。

    她知道他对她好,但她不知道这份好是基于感恩或是别的,他太内敛,完全感觉不出来。他们之间的情感也是暧昧不明,相伴相陪,却从未牵手。

    一直到半年前他十八岁生日那晚,她为他庆生,烛光很好,食物很棒,红酒很酣,他们对视的眼里多了点别的什么,她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感情,就是这个鼓舞了她,由她主动,他们吻到了一起,然后她用自己的第一次结束了他的第一次。

    两个都是生手,幸好有酒精催化,也幸好她之前有刻意做过功课,虽然狼狈,但好歹成功了,痛个半死之时,她狠狠地一口咬上他的手臂。他让她流血,自然她也要让他尝尝流血的滋味,到现在他手臂上还留下深深的疤痕,那是她给他的印记。

    有的东西,没有戳破之前也许并不觉得,可一旦他们之间的禁忌被打破,一切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她对他的感情从到巴黎以后就越来越笃定,越来越清晰,她活了二十一年,对于自己想要的从来清楚明白,并且一定要到手,爱情尤其如此。

    也许她现在不是很肯定他对她的感情,但是没有关系,至少她知道他的生活中只有她一个女人,现在是,将来也会是,感恩也好,感情也罢,只要是他的,她都想要。

    抬眸看了看时间,他差不多要下课了,干脆绕过去接他一起回家,顺便还可以到超级市场买食材带回家。

    想到就做,她打了方向灯,往他学校的方向弯过去。

    二十分钟后,她已经慢慢地驶入学校的道路,雨越下雨大,她的车速也降得极缓,免得轮胎碾过路面的积水溅到行人。

    时间刚刚好,看到路上一群群走过的学生,她唇角上扬,知道家里那个小表性子古怪,肯定会等人走得差不多才出来,不怕等不到他。

    时序深冬又在下雨,此时的天空已经带着些灰暗,她小心地开着车,眼眸不经意地扫过左前方,却在下一瞬猛地定住。

    雨幕交织,泛着朦胧的雾水,年轻的少男、少女站在那里,穿着制服的少年手里拿着一把撑开的黑色大伞,眉眼深深,而美丽的少女金色的头发被雨水打湿,鬓角曲卷衬得青春的脸蛋甜美而讨喜,她抬头望向少年笑着,两人共撑一把雨伞,站在那里美得就像一幅画般。

    石蔷薇晶亮的眼眸微微地一瞇,望向那景象。

    少女眼睛闪亮,红润的嘴唇一张一合,像是在讲什么开心的事情给少年听,而少年则神情淡淡看不出喜怒,半晌,轻轻地摇头,然后将雨伞递给少女。

    少女拚命地摆手,想要去拉他的手,很明显是邀他共撑一把雨伞。

    那把雨伞,她再熟悉不过,某个细心且谨慎的人,在巴黎的冬天总是会随身携带雨伞,从来都不会做那种冒雨狂奔的狼狈事。

    看到这里,已经够了。石蔷薇猛打方向盘,也不管这条路可不可以掉头,直直地开向他们,脚下的油门越踩越重,性能优越的昂贵跑车瞬间加速,然后一个急剎车,生生地停在了少年、少女的面前,路边的积水被车轮这样疾速一压,溅起一米高的水花直接泼向站在路边的人。

    “呀!”elaine惊呼一声,浑身被溅得湿了一大片,她不自觉地后退几步。

    赵梓显也不能幸免,头发衣服都湿得滴水,他抬眸看向那辆嚣张的跑车,看见熟悉的车子后,漆黑的眼眸一抹亮光闪过。

    “啪”地一声石蔷薇推开车门走了出来,白色的丝质衬衫搭一条玫瑰红短裙,细细的皮质腰带扣着纤细的腰肢,外套是一件长长的深灰针织衫,自然卷的长发随意地披散,既有一种独特的狂野又有几分淑女的优雅,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只要站在那里,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空气潮湿而阴冷,雨雾密集,可此时的石蔷薇却像燃烧的火焰般,怒气冲天却又明艳动人。

    赵梓显在看到她站在雨中的下一秒,清冷的神情立刻就变了,他很快地走过来一把拉住她的手,将她往车里推“不要淋雨,会感冒!”

    她用力地一巴掌挥上他的手背拍开他,手指戳到他的胸前“哼!下雨不是正好,方便你们雨中共撑一把伞,多浪漫。”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怒气,却又拿她的任性没有办法,迅速地解开外套遮到她的头顶,完全顾不上自己衣衫单薄,被雨打得一身湿。

    石蔷薇瞪他一眼,大步往那个愣住的少女走去,气势汹汹地走到她的面前,上下打量一番,很好,青春貌美、甜美可人,很乖巧很纯良的女孩,与她完全不同类型,狠狠地再瞪一下那个只顾着为她挡雨的男孩,一会再跟他算账,转头看向女孩,傲慢地问:“你是谁?”

    “我我叫elaine,赵的同学。”

    她的法式发音来念那个“赵”字,有一种别样的软甜,但那却让石蔷薇感觉极度地不舒服,瞪向某人的眼里杀气更重,不过,她石蔷薇从来都不会为难女孩,要耍狠自然找那个罪魁祸首,只不过却不是现在“你喜欢他?”漂亮修长的手指指向身旁的男孩,问道。

    elaine可爱的脸蛋微红,偷偷地瞥一眼那个俊秀的男孩,虽然害羞但还是勇敢地轻轻点头“是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