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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你高兴太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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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石堡处于耳语森林深处,耳语森林地属于格伦麦王国,处于王国西南角落。从白石堡出去,一路往东走上2天功夫,就能见到格伦麦王国的城镇。

    名义上来说,白石堡在格伦麦王国境内,而弗米亚,是王国的子民。

    当然,只是名义上。

    现在,一个自称是格伦麦王族的‘虫子’站在弗米亚面前,他自然是另眼相看。

    ‘虫子’继续说道:“对,我叫爱丽丝.夏尔,都灵城公爵的第三个女儿。”

    弗米亚再次怔了一下,他再次仔细地打量了下眼前的‘虫子’,足足看了三分钟,他笑了起来:“爱丽丝.夏尔,传说中都灵最艳丽的玫瑰,啧啧,有意思,真有意思。不过,我只听过你的名声,却从没见过真人。你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话刚说完,刚刚被压制的食欲又‘腾’地一下骂出来,弗米亚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他恶狠狠地嚼着,心里怒骂:“该死的诅咒!”

    ‘虫子’高傲地点了点头:“没有问题。”

    她伸手入兜,掏出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秘银怀表,表盖上印有夏尔家族徽记不死鸟。怀表由萨林大师打造,细节无可挑剔,走时也相当精确。”

    弗米亚接过怀表,仔细看起来。

    的确如虫子所言,怀表做工非常精细,表盖上,也的确印有一只张开双翅,在火焰中浴火重生的漂亮鸟儿。打开表盖,可以看见表盘周围一圈镶嵌着细碎的红宝石,在灯光照耀下,红宝石熠熠生辉,彷如燃烧的火焰。

    看了几眼,弗米亚‘啪嗒’一声合上怀表:“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这下你相信了吗?”‘虫子’问,声音有些迫切。

    没想,弗米亚却还是摇头:“不够,证据不够。怀表虽然精致,但世上多得是钟表匠,只要有钱就能仿造。我还需要更多的证明。”

    虫子咬了咬下唇,又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我的家族匕首,高等锋锐术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阳王头像,刀身由燃光铁打造,不仅锋利,还能破法。”

    弗米亚看了眼匕首,见刀柄上的确刻有一个光头胖子的头像。

    别看这光头胖子长得磕碜,但这幅形象却是广为流传,为无数人知晓。这的确是格伦麦王国的先祖,太阳王斯巴克.夏尔的模样。至于高等锋锐术和燃光铁材质,弗米亚瞄上一眼,就看出这的确是真品。

    这样一柄匕首,在市场上至少能卖上50金克朗!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亚点了点头,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后用力嚼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兔肉已经不多了啊。

    ‘虫子’期盼地看着弗米亚:“法师,那你相信我的身份了吗?”

    弗米亚专注咀嚼着兔肉,保持了近三分钟的沉默后,终于开口:“昂贵的怀表,刻有太阳王头像的匕首,的确是普通人无法拥有的。你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就算不是贵族,那也肯定是王国里有数的富商。”

    ‘虫子’大松口气:“对对对。那么,法师,我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换取自由?”

    弗米亚吃光了最后一口兔肉,而后比出一根手指。

    “1000金克朗?”‘虫子’问道。

    弗米亚摇头。

    “10000金克朗?会不会太多了点?”‘虫子’又问。

    弗米亚还是摇头。

    “法师,我不喜欢猜谜,你说个数吧。”‘虫子’脸色微沉,有些不悦。

    弗米亚脸露微笑:“不用这么多,100金克朗就够了。”

    ‘虫子’大喜过望,眼睛闪闪发亮:“100金克朗吗?噢,法师,感谢你的慷慨和仁慈,我感激不尽。”

    “高兴吧?”弗米亚笑容满面。

    “能重获自由,当然值得高兴。当然,也感谢您的仁慈。”‘虫子’又对弗米亚屈膝行礼。

    “啧啧,礼节倒是很周全。不错,你有很好的家教。”

    “感谢你的赞美,法师。”‘虫子’脸上显出了得体的微笑。

    忽然,弗米亚哈哈大笑。

    “法师?”虫子有些莫名其妙。

    弗米亚一边笑,一边用手指着‘虫子’,嘲讽道:“瞧你那喜悦的模样你高兴太早啦,骗子”

    “骗子?我听不明白。”‘虫子’一脸惊诧。

    弗米亚止住笑声,眼中陡然射出噬人的凶光:“夏尔王族,人人都是紫眼金发,这是连最卑贱的妓女都知道的事。而你,碧眼棕发!传闻中,都灵城公爵的三女儿爱丽丝拥有举世无双的美貌,号称都灵最艳丽的一朵玫瑰。而你,虽然有些姿色,但远远称不上美貌绝伦......你当我是只知道在泥地里打滚的乡下蠢驴吗,随便弄点破烂就能蒙骗吗?!嗯?!”

    ‘虫子’怔了下,急忙道:“不,这是有原因的,请听我解......”

    弗米亚耐心耗尽了,连连挥手:“吵死了吵死了格伦德,快快让这骗子闭嘴!”

    格伦德走前一步,举起比常人还要粗壮好几倍的手臂,往‘虫子’细长脖子上抡了一把,只听‘咔擦’一声,‘虫子’的脖子就折断了,歪斜地挂在肩膀上,身体也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主人,它永远闭嘴了。”格伦德傻笑着。

    “干得好。”弗米亚敷衍地称赞着。

    他闻到了鲜血的气息,一股可怕的食欲直冲入脑,他看着‘虫子’的尸体,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

    ‘嗷’

    弗米亚发出一声如野兽一般的嚎叫,朝尸体扑了过去,用手抓、扯,用嘴撕、咬,狼吞虎咽。

    一场恐怖的血肉饕餮,足足持续了半小时才结束。

    ‘虫子’不见了,地上余下一滩鲜血、几条肠子,一堆嚼不碎的白骨。

    终于.......终于......弗米亚暂时打退了饥饿之火,欲望消退,理智重新回归。他擦干净脸,招呼幽魂仆从帮他换了身衣服,又将一根粗壮的大腿骨扔给一旁垂涎欲滴的格罗德,而后,他拿出一根银牙签,悠闲地剔起了牙缝中碎肉。

    “夏尔王族......还叫爱丽丝.......呵呵装成谁不好,偏偏装个名人......不过,肉倒是挺多的。哦,对了,昨晚还跑了两个战士。”

    弗米亚对正在啃骨头的独眼魔道:“两个战士逃出去,不是说留下了一个吗?你去,把那战士尸体带上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是怎么躲过我的守卫的。”

    人虽然死了,但只要尸体在,他就能让尸体开口说话。

    没想,听到这话后,格罗德却站在原地没动,不,他动了,他趴在地上,神态谦卑,就好像是世上最温顺的猫咪。

    弗米亚愣了下,立即就明白过来,他拿起桌上的碎骨,没头没脑地朝格罗德扔过去:“你个混蛋,你把他吃了,对不对?!”

    “呜呜”格罗德发出求饶的呜咽声。

    “馋嘴的蠢货我让你吃!我让你吃!”

    弗米亚心中的愤怒终于有了发泄口,他念头一动,空气中光影一闪,就对格罗德用了1记克罗莫古之鞭。

    只一鞭,这个健硕的独眼魔就发出凄厉的惨叫,他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一齐失禁,空气中充满了屎尿的骚臭味。

    再抽一鞭的话,估计能将这家伙的魂魄给抽散了。

    “真是不经打啊。”弗米亚叹了口气,忽然想起了罗兰。

    那小子曾经挨了他足足5鞭,非但没死,还活蹦乱跳地活到了现在。昨天挨了3鞭之后,也就喝杯酒的功夫,竟然就能爬出他的尖塔,真正是一个硬骨头。

    想到罗兰,弗米亚又想到了罗兰昨天的表现,越想,越觉得哪里不对劲。渐渐地,他停止了剔牙。

    ‘虫子呵有趣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