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髓经.练血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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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要在三天之内,想办法步入练血五重!只有练血第五重,才有更大的机会夺下外弟子名额。之所以这样重视,是因为李兴明白,进入齐云派,不仅可以获得非凡的地位,还可以在修炼上更上层楼。
小秀用力点点头,笑道:“少爷放心,不会有人打扰的!”
李兴将自己关进了石室之中,他关上门,是因为想要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就必须“自虐”。枕头下,李兴翻出一个锥子。
这锥子长达二十公分,是李兴从小秀的针线筐中偷偷拿的。李兴瞪着眼,盯着那锥子看了半天,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喃喃道:“狗日的世界!难道非要折腾自己,才能练血?”
想着把锥子扎到自己身上,李兴就头皮发麻。但不这样做,就不能突破练血四重,就没有十足的把握获得名额。
“这次机会,千载难逢,我绝不能错过!不就是在身上扎几个眼,有什么?”李兴又发起了狠,他怪笑着,把锥子“扑”一声刺入大腿。
他已经是练血四重,所以对体内血管的分布非常了解,因此这一锥子下去,只扎到了肌肉,没有触及太大的血管。因此,这一次“自虐”,不再像上回那样血流成河。
一锥子下去,李兴就一口咬住了枕头,额头上青筋直跳,眼珠子瞪得溜圆,鼻腔中发出粗重的声音。
“扑!”
第二下扎了下去,他的身子又是一抖。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麻药,李兴只能受着。有时候,疼痛也会让人麻木,当他身上遍布锥孔之时,李兴的动作变得机械而僵硬。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话真他娘的对啊!”李兴心中狂叫。
虽然没扎到大血管,但一些微细的血管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损伤,一滴滴血从李兴伤口中滴落。
“一千一百次……”
“一千一百零一次……”
李兴心中数着,每数一回,他的脸色就难看一分。如果一锥子扎不死人,那么一千多锥子,连大象也能扎得半死。他此时还能够保持清醒,可以说已经难能可贵。
“三千次!”
“扑!”
李兴最后一次拔出锥子,喃喃道:“不知道,有没有效果……”说完,他干脆地倒在榻上,一动不能动。
李兴其实还保持着清醒,胸口的无名珠子再次释放出奇异的能量,流入身体,开始修复被锥子几乎扎成了蜂窝的李兴。
这一过程,持续了大约五个小时,浑身的锥孔,逐渐闭合,没有留下任何伤痕。李兴也猛地睁开眼,他有种死了一回,又活过来的感觉。
慢慢坐起身,李兴仍然心有余悸,暗道:“以后还是用刀割吧,用锥子太疼!”
他此时进入练血状态,体内的血气,从血管中进入皮经,然后依次经过肉经、筋经、骨经,猛烈地朝髓经冲击过去。
后天经络,共分六重,分别是外三重经络,和内三重经络。外三重经络是皮经、肉经、筋经。内三重经络是骨经、髓经、腑经。
之所以,从练血三重进入练血四重,颇有困难,就是因为练血前三重是打通外三重经络,而练血四重以后是打通内三重经络。
那腑经,即腑脏中的经络。髓经,即骨髓中的经络。
髓经打通起来,十分困难,因为骨髓这一位置,血气不容易达到,血管亦少,自然接触到的血气也少。
一般而言,有人想要完全打通髓经,往往需要四、五年的时间,才有机会成功。当然,前提必须拥有练血的资质。
李兴运转血气,开始冲击髓经,成败在此一举。
“轰隆!”
忽然之间,李兴感觉脑海中闪过一道强烈的光,仿佛一声雷霆在灵魂深入炸响。他立刻就觉得,自己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
血气顺利地冲入骨髓中的经络,一路运行下去。
此时,李兴成功突破,步入练血五重!
骨髓有造血生血的功能,亦是血气产生的根本所在,因此髓经一通,李兴便明显感觉到力量在成倍的飙升。他预测,自己的力量至少提升了一倍,即达到了两万斤以上。
髓经一通,李兴立即全力打通。
髓经与骨经又有不同,这髓经每打通一部分,其中就有浓郁的血气,加入到经络之中,这股血气是骨髓中原本就存在的。所以,越是往下打通,李兴经络中的血气就越浓郁。
修炼中不知时间,一天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李兴大约打通了二十分之一的髓经。也就是说,若李兴这样不饮不食,不浪费任何时间去打通髓经,大约二十天时间,就可以成功!
“打通髓经,往往需要几年时间,我一个月就可以成功?”李兴有些不敢相信,就算是整个平国,恐怕有此等资质的人也不会多吧?
不过,李兴高兴的有些早了,当他继续打通下去时,髓经变得凝滞非常,血气无法通行,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阻止的血气运行。
虽说没有痛感,但这种现象同样明确地告诉李兴,他的资质已经到头了。如果不继续吸收无名珠子提供的力量,将无法继续练血。
对于练血之人,资质是最为重要的,没有资质,就没有未来。因此,一个人的未来如何,往往在其出生的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李兴,本来应该是一个无法练血的废物,但他借助无名珠子,陆续打通了经络,由庸人成为奇才。
“罢了,看来还是要跟人打一回,再受次伤。”李兴无奈地想,推门出了石室。
一天一夜,李兴已经十分饥饿,人一出来,就唤小秀拿吃的。小秀急急忙忙挑帘出来,看到了李兴,喜道:“少爷出来了?”
李兴点点头,等不及小秀现做,冲进厨房抓了几个面饼往嘴里塞。
小秀急了:“哎呀,少爷这么急干什么,一会吃热的……”
李兴哪听得进去,三两口就把面饼吃了,又去拿第二个。
小秀一跺脚,撅着小嘴赶快做饭去了。
李兴要在三天之内,想办法步入练血五重!只有练血第五重,才有更大的机会夺下外弟子名额。之所以这样重视,是因为李兴明白,进入齐云派,不仅可以获得非凡的地位,还可以在修炼上更上层楼。
小秀用力点点头,笑道:“少爷放心,不会有人打扰的!”
李兴将自己关进了石室之中,他关上门,是因为想要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就必须“自虐”。枕头下,李兴翻出一个锥子。
这锥子长达二十公分,是李兴从小秀的针线筐中偷偷拿的。李兴瞪着眼,盯着那锥子看了半天,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喃喃道:“狗日的世界!难道非要折腾自己,才能练血?”
想着把锥子扎到自己身上,李兴就头皮发麻。但不这样做,就不能突破练血四重,就没有十足的把握获得名额。
“这次机会,千载难逢,我绝不能错过!不就是在身上扎几个眼,有什么?”李兴又发起了狠,他怪笑着,把锥子“扑”一声刺入大腿。
他已经是练血四重,所以对体内血管的分布非常了解,因此这一锥子下去,只扎到了肌肉,没有触及太大的血管。因此,这一次“自虐”,不再像上回那样血流成河。
一锥子下去,李兴就一口咬住了枕头,额头上青筋直跳,眼珠子瞪得溜圆,鼻腔中发出粗重的声音。
“扑!”
第二下扎了下去,他的身子又是一抖。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麻药,李兴只能受着。有时候,疼痛也会让人麻木,当他身上遍布锥孔之时,李兴的动作变得机械而僵硬。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话真他娘的对啊!”李兴心中狂叫。
虽然没扎到大血管,但一些微细的血管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损伤,一滴滴血从李兴伤口中滴落。
“一千一百次……”
“一千一百零一次……”
李兴心中数着,每数一回,他的脸色就难看一分。如果一锥子扎不死人,那么一千多锥子,连大象也能扎得半死。他此时还能够保持清醒,可以说已经难能可贵。
“三千次!”
“扑!”
李兴最后一次拔出锥子,喃喃道:“不知道,有没有效果……”说完,他干脆地倒在榻上,一动不能动。
李兴其实还保持着清醒,胸口的无名珠子再次释放出奇异的能量,流入身体,开始修复被锥子几乎扎成了蜂窝的李兴。
这一过程,持续了大约五个小时,浑身的锥孔,逐渐闭合,没有留下任何伤痕。李兴也猛地睁开眼,他有种死了一回,又活过来的感觉。
慢慢坐起身,李兴仍然心有余悸,暗道:“以后还是用刀割吧,用锥子太疼!”
他此时进入练血状态,体内的血气,从血管中进入皮经,然后依次经过肉经、筋经、骨经,猛烈地朝髓经冲击过去。
后天经络,共分六重,分别是外三重经络,和内三重经络。外三重经络是皮经、肉经、筋经。内三重经络是骨经、髓经、腑经。
之所以,从练血三重进入练血四重,颇有困难,就是因为练血前三重是打通外三重经络,而练血四重以后是打通内三重经络。
那腑经,即腑脏中的经络。髓经,即骨髓中的经络。
髓经打通起来,十分困难,因为骨髓这一位置,血气不容易达到,血管亦少,自然接触到的血气也少。
一般而言,有人想要完全打通髓经,往往需要四、五年的时间,才有机会成功。当然,前提必须拥有练血的资质。
李兴运转血气,开始冲击髓经,成败在此一举。
“轰隆!”
忽然之间,李兴感觉脑海中闪过一道强烈的光,仿佛一声雷霆在灵魂深入炸响。他立刻就觉得,自己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
血气顺利地冲入骨髓中的经络,一路运行下去。
此时,李兴成功突破,步入练血五重!
骨髓有造血生血的功能,亦是血气产生的根本所在,因此髓经一通,李兴便明显感觉到力量在成倍的飙升。他预测,自己的力量至少提升了一倍,即达到了两万斤以上。
髓经一通,李兴立即全力打通。
髓经与骨经又有不同,这髓经每打通一部分,其中就有浓郁的血气,加入到经络之中,这股血气是骨髓中原本就存在的。所以,越是往下打通,李兴经络中的血气就越浓郁。
修炼中不知时间,一天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李兴大约打通了二十分之一的髓经。也就是说,若李兴这样不饮不食,不浪费任何时间去打通髓经,大约二十天时间,就可以成功!
“打通髓经,往往需要几年时间,我一个月就可以成功?”李兴有些不敢相信,就算是整个平国,恐怕有此等资质的人也不会多吧?
不过,李兴高兴的有些早了,当他继续打通下去时,髓经变得凝滞非常,血气无法通行,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阻止的血气运行。
虽说没有痛感,但这种现象同样明确地告诉李兴,他的资质已经到头了。如果不继续吸收无名珠子提供的力量,将无法继续练血。
对于练血之人,资质是最为重要的,没有资质,就没有未来。因此,一个人的未来如何,往往在其出生的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李兴,本来应该是一个无法练血的废物,但他借助无名珠子,陆续打通了经络,由庸人成为奇才。
“罢了,看来还是要跟人打一回,再受次伤。”李兴无奈地想,推门出了石室。
一天一夜,李兴已经十分饥饿,人一出来,就唤小秀拿吃的。小秀急急忙忙挑帘出来,看到了李兴,喜道:“少爷出来了?”
李兴点点头,等不及小秀现做,冲进厨房抓了几个面饼往嘴里塞。
小秀急了:“哎呀,少爷这么急干什么,一会吃热的……”
李兴哪听得进去,三两口就把面饼吃了,又去拿第二个。
小秀一跺脚,撅着小嘴赶快做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