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练血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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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回到石室,发现已经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石桌上。饭菜是小秀送来,那个丧父不久的女孩,恐怕还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已经开始继续照顾他这个大少爷了。
“就算不为自己,又岂能让身边的人再受苦难?”李兴眼神中透露出坚毅之色,关了门,继续修炼。
《天雷血经》,通篇都是介绍练血之术。在看过此经之后,李兴才知道之前的修炼方法是多么的愚蠢,根本就是走错了路,无怪他连皮部经络也找不到。
人身之上,能够感应到经络的部位,并非位于手臂,而是胸口正中央位置。这一位置,才是突破的关键。李兴一直在手臂上寻找,自然没有收获,空耗时光。
以前的李兴无法练血,自然也不知道这些窍门。
得知了正确的方法,李兴再度运转血气。那团强有力的血气,缓缓升至胸口皮肤位置。仅仅一个刹那,他就感应到了几条细细的,纵横交错如同蜘蛛网似的经络,正是皮部经络。
“找到了!”李兴精神一振,小心翼翼地让血气朝经络内冲击,只要血气进入经络之中,他就有望步入练血第一重!
血气进入经络的一刹那,李兴惨叫一声,胸口爆发一阵阵强烈的奇痛,他的身子一下子挺得笔直。
“妈的!怎么这样痛!”李兴双眼圆睁,奇痛让他忍不住暴粗口,却咬紧牙关,没有退缩的意思。
“让你痛!给我冲!”他心中狂吼,血气继续进入经络之中。先是胸部拳头大的一片经络覆盖区域,然后向四周放射,渐渐延伸至肩部,小腹,头颈,以及四肢。
血气经过之处,奇痛无比,李兴双目血红,浑身的肌肉都绷得铁一样结实,鼻孔之中,喷出炙热的气息。
“打通皮部经络!就是练血第一重!我必须坚持!让你痛!狗日的痛!”李兴忍他人所不能忍之痛楚,绝不半途而废。
他并不知道,皮肤表面,已经渗透一层细细的血珠,仿佛变成了血人一般,十分恐怖。
连续五天时间,李兴不吃不喝,不断把血气冲击皮部经络。所有的区域都已经打通,唯独后背位置,双脚掌心,双手掌心,这五个地方没有打通。
并非李兴吃不得苦,而是他的血力不济,还不能冲击此五处地方。
确定无法打通五处部位,李兴终于停止了修炼。当他推开门,就见小秀站在外面,一脸担忧的样子,看到李兴出来,她惊呼一声,急忙问:“少爷,你怎么了?”
原来李兴的身体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看上去十分吓人,难怪小秀吃惊了。
李兴伸手往脸上一抹,拿手一看,满手都是细碎的血痂,他苦笑一声:“小秀,准备些水,我要洗澡。”
小秀看到李兴不像有事的样子,疑惑地备水去了。
此刻,李兴全身泡在热水之中,思索着练血的事情。《天雷血经》上讲,十个感应到血气的人,至少有一半无法忍受血气行走经络的痛苦,从而放弃。
而那些坚持下来的人,也多数不能打通全部的皮部经络。换句话说,十个有资质练血的人,往往只有一、两个人可以达到练血一重。多数的人,仅能感应血气,可在危急关头暴发出强大力量。
李兴如今面临的难关,就是打通全部表面经络,从而步入练血第一重。按照血经记载,练血一重之后:发动之时,周身血气饱胀,等闲之人不能伤。
也就是说,血气布满体表经络之后,仿佛穿上了一层护甲,不惧普通人的拳脚相加,具有强大的抗击打能力。当然,练血一重之后,本身的力量也会极大增强。
“难道只是一场空欢喜,这个身体仍然不适合练血?”李兴想起还有五处部位不能打通经络,他心头微沉。
李兴前世经历了许多,他明白,若真是资质不够,就算他再如何努力,也是枉然。
“这一世,仍要平平凡凡吗?”李兴自问,但下一刻,他自语道,“希望还在,不能放弃!”
洗澡之后,李兴换了件半旧不新的衣衫。当他进入竹楼,小秀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李自然和李虎也在,四个人坐在一起,一起用餐。
李自然似乎清醒了些,但搭拉着眼皮,他正眼也不看李兴一眼,有一口没一口地夹菜。
李兴也不理这个酒鬼,专心吃饭。雪白的米饭,他吃了一碗又一碗,连菜也来不及吃。连续五天不饮不食,李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小秀在一旁不停地说:“少爷,你吃慢一点,别噎着……”
练血之人,饭量奇大,李兴今日得到了证实,在他连吃了七碗米饭之后,仍觉得不够。左右一看,盆里已经没饭了,问小秀:“没了?”
小秀苦起了小脸:“少爷,你今天吃得……吃得好多,下次一定多做一些。”
李虎憨厚一笑,把自己那碗推到李兴面前:“兴少爷,你用吧,我不饿。”
李兴摇摇头,他知道家中可能是没米了,家族并不供给钱粮,一切都要自食其力。
“虽然要修炼,但第一步要先养起这个家!”李兴忽然意识到,这个家,需要他去支撑。
忽然站起身,李兴道:“小秀,我出去走一走。”
“嗯?”小秀、李虎都是一怔,平常李兴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他害怕别人讽刺他是废物,说李自然是酒鬼,更怕别人用嘲弄的语气唤他“大少爷”。
但今日,他怎么忽然想出去?
二人还没想明白,李兴已经挑帘走出竹楼,大步出了紫竹林。
青云城附近最繁华的大街,青云街。
李兴穿梭于人流之中,两侧各式各样的商铺,生意热闹。不久,他就嗅到了酒菜的香气,左侧,开了一家酒楼,富贵居。
富贵居的名字虽俗,但做出的菜,口味颇佳,是青云街上最有名的酒楼。
李兴走到酒楼前,沉吟片刻,抬步往里走,立即有店伙计迎上来,满脸笑意地问道:“公子想用点什么?”
李兴淡淡道:“不用什么,我是来找活做。”
李兴除了去米店、面店之外,几乎没去过其它地方,所以这店伙计也不识得他是三义园的人,此时一听找活做的,顿时把脸一冷:“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本店不缺人手!”
李兴回到石室,发现已经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石桌上。饭菜是小秀送来,那个丧父不久的女孩,恐怕还没有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已经开始继续照顾他这个大少爷了。
“就算不为自己,又岂能让身边的人再受苦难?”李兴眼神中透露出坚毅之色,关了门,继续修炼。
《天雷血经》,通篇都是介绍练血之术。在看过此经之后,李兴才知道之前的修炼方法是多么的愚蠢,根本就是走错了路,无怪他连皮部经络也找不到。
人身之上,能够感应到经络的部位,并非位于手臂,而是胸口正中央位置。这一位置,才是突破的关键。李兴一直在手臂上寻找,自然没有收获,空耗时光。
以前的李兴无法练血,自然也不知道这些窍门。
得知了正确的方法,李兴再度运转血气。那团强有力的血气,缓缓升至胸口皮肤位置。仅仅一个刹那,他就感应到了几条细细的,纵横交错如同蜘蛛网似的经络,正是皮部经络。
“找到了!”李兴精神一振,小心翼翼地让血气朝经络内冲击,只要血气进入经络之中,他就有望步入练血第一重!
血气进入经络的一刹那,李兴惨叫一声,胸口爆发一阵阵强烈的奇痛,他的身子一下子挺得笔直。
“妈的!怎么这样痛!”李兴双眼圆睁,奇痛让他忍不住暴粗口,却咬紧牙关,没有退缩的意思。
“让你痛!给我冲!”他心中狂吼,血气继续进入经络之中。先是胸部拳头大的一片经络覆盖区域,然后向四周放射,渐渐延伸至肩部,小腹,头颈,以及四肢。
血气经过之处,奇痛无比,李兴双目血红,浑身的肌肉都绷得铁一样结实,鼻孔之中,喷出炙热的气息。
“打通皮部经络!就是练血第一重!我必须坚持!让你痛!狗日的痛!”李兴忍他人所不能忍之痛楚,绝不半途而废。
他并不知道,皮肤表面,已经渗透一层细细的血珠,仿佛变成了血人一般,十分恐怖。
连续五天时间,李兴不吃不喝,不断把血气冲击皮部经络。所有的区域都已经打通,唯独后背位置,双脚掌心,双手掌心,这五个地方没有打通。
并非李兴吃不得苦,而是他的血力不济,还不能冲击此五处地方。
确定无法打通五处部位,李兴终于停止了修炼。当他推开门,就见小秀站在外面,一脸担忧的样子,看到李兴出来,她惊呼一声,急忙问:“少爷,你怎么了?”
原来李兴的身体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看上去十分吓人,难怪小秀吃惊了。
李兴伸手往脸上一抹,拿手一看,满手都是细碎的血痂,他苦笑一声:“小秀,准备些水,我要洗澡。”
小秀看到李兴不像有事的样子,疑惑地备水去了。
此刻,李兴全身泡在热水之中,思索着练血的事情。《天雷血经》上讲,十个感应到血气的人,至少有一半无法忍受血气行走经络的痛苦,从而放弃。
而那些坚持下来的人,也多数不能打通全部的皮部经络。换句话说,十个有资质练血的人,往往只有一、两个人可以达到练血一重。多数的人,仅能感应血气,可在危急关头暴发出强大力量。
李兴如今面临的难关,就是打通全部表面经络,从而步入练血第一重。按照血经记载,练血一重之后:发动之时,周身血气饱胀,等闲之人不能伤。
也就是说,血气布满体表经络之后,仿佛穿上了一层护甲,不惧普通人的拳脚相加,具有强大的抗击打能力。当然,练血一重之后,本身的力量也会极大增强。
“难道只是一场空欢喜,这个身体仍然不适合练血?”李兴想起还有五处部位不能打通经络,他心头微沉。
李兴前世经历了许多,他明白,若真是资质不够,就算他再如何努力,也是枉然。
“这一世,仍要平平凡凡吗?”李兴自问,但下一刻,他自语道,“希望还在,不能放弃!”
洗澡之后,李兴换了件半旧不新的衣衫。当他进入竹楼,小秀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李自然和李虎也在,四个人坐在一起,一起用餐。
李自然似乎清醒了些,但搭拉着眼皮,他正眼也不看李兴一眼,有一口没一口地夹菜。
李兴也不理这个酒鬼,专心吃饭。雪白的米饭,他吃了一碗又一碗,连菜也来不及吃。连续五天不饮不食,李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小秀在一旁不停地说:“少爷,你吃慢一点,别噎着……”
练血之人,饭量奇大,李兴今日得到了证实,在他连吃了七碗米饭之后,仍觉得不够。左右一看,盆里已经没饭了,问小秀:“没了?”
小秀苦起了小脸:“少爷,你今天吃得……吃得好多,下次一定多做一些。”
李虎憨厚一笑,把自己那碗推到李兴面前:“兴少爷,你用吧,我不饿。”
李兴摇摇头,他知道家中可能是没米了,家族并不供给钱粮,一切都要自食其力。
“虽然要修炼,但第一步要先养起这个家!”李兴忽然意识到,这个家,需要他去支撑。
忽然站起身,李兴道:“小秀,我出去走一走。”
“嗯?”小秀、李虎都是一怔,平常李兴根本不愿意出门,因为他害怕别人讽刺他是废物,说李自然是酒鬼,更怕别人用嘲弄的语气唤他“大少爷”。
但今日,他怎么忽然想出去?
二人还没想明白,李兴已经挑帘走出竹楼,大步出了紫竹林。
青云城附近最繁华的大街,青云街。
李兴穿梭于人流之中,两侧各式各样的商铺,生意热闹。不久,他就嗅到了酒菜的香气,左侧,开了一家酒楼,富贵居。
富贵居的名字虽俗,但做出的菜,口味颇佳,是青云街上最有名的酒楼。
李兴走到酒楼前,沉吟片刻,抬步往里走,立即有店伙计迎上来,满脸笑意地问道:“公子想用点什么?”
李兴淡淡道:“不用什么,我是来找活做。”
李兴除了去米店、面店之外,几乎没去过其它地方,所以这店伙计也不识得他是三义园的人,此时一听找活做的,顿时把脸一冷:“去!去!哪来的野小子,本店不缺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