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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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初拎着包上楼,西顾正被沈光宗拎着教训。

    沈光宗双手掐着腰,口水乱喷,对面的西顾正缩着脑袋。

    “大晚上的你还给她出去?!我有没有警告过你,要看住她!她说出去就出去?她要出去给我闯祸了谁收拾?或者出点儿什么事儿韩总问起来你跟他解释?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她精神不太好?这要是在大街上发作了给警察抓走,明天的杂志你去拍啊?!”

    西顾低垂着头,缩缩脖子,“医生说她是轻微抑郁症,不……不是精神病。”

    沈光宗当然知道,越说越来气,拿手一点一点地戳着西顾的脑门,“你这脑子是装饰吧啊?!我忽然发现你丫这脑子里的分辨率比你脸的像素还要低!你知道不知道她以前……”

    “沈敬冰——”

    沈光宗入圈以前本名叫沈敬冰,改了艺名之后没人再这么叫过他,只有南初在气急时会这么叫他。果然,一回头,就看见那丫头妖娆性感又神情淡漠地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胸,包包挂在手臂上。

    正要发作呢,看见她懒懒散散地走进来,那身段,腰软腿细的,着实勾人。

    沈光宗到底也是男人,瞧直了眼,佯装咳嗽捂了捂嘴,随后凶巴巴道:“你大半夜的穿成这样上哪儿去了!?”

    南初走进去,把包丢到沙发上,拎过西顾,人往镜子前一坐,对着镜子里的沈光宗说:“肚子饿了出去找点吃的不行?”

    南初这人有个毛病,喜欢照镜子,光客厅就放了两面镜子,梳妆镜和全身镜。两面镜子都是她特意找人定做的,刚好摆的下。

    镜中的女人开始慢条斯理的卸妆,沈光宗瞧着她这无所谓的样子,无名火又上来,“韩总说了让你这段时间好好练练台词,没事儿别老往外跑,收拾收拾赶紧睡了,明天韩总跟我们一起飞意大利!”

    ……

    第二天一早,韩北尧的车已经等在楼下。

    车门一拉开,果然看见戴着墨镜的二世祖正翘着脚靠在座椅上发微信,听见动静,他看过来,把墨镜往下推了推,挑着眼盯着车外的两个姑娘。

    西顾这是第二次见韩北尧,第一次是面试的时候,韩北尧翘着二郎腿躺在办公椅里让她表演一手提两只行李箱。等她做完,长手冲她一指,“就她了。”

    然后挥挥手让她第二天来上班。

    南初把墨镜拿下来,钻上车。

    韩北尧冲她吹口哨,“又漂亮了。”

    “你倒是不见得。”

    “……”韩北尧脸瞬黑,恨不得挠死她,“有你这么跟老板说话?”

    西顾放好行李准备上车,韩北尧拿眼睛瞥她,想了半天也没想起这姑娘叫什么名字,作罢。西顾低低头,赶忙坐到南初身边。

    韩北尧读设计出身,投资了不少服装大牌,包括南初这次去的意大利这家品牌,多半也是因为韩北尧的关系。但不可否认,南初是个好模特,镜头感十足,各种表情拿捏很到位,就连向来刁钻古怪、整天嫌弃模特不是脸太胖不上镜就是嫌弃模特没有曲线或者表情不到位的摄影师jessica,都夸南初领悟力高,稍稍一点拨就知道想要什么感觉,而且拍出来的效果都很到位,完全就是他想要的样子。

    她还能轻松自如地驾驭各种风格,性感时,那小眼神比猫还拿人,清纯又堪比小白兔。比起之前公司指定的模特好上太多,之前那位,拍照永远只有一种表情,让她稍微来点儿小眼神,那别扭做作的样子恨不得让人拿反光板拍死。

    这天,jessica给她发了一张样片,是那天在沙滩上拍的比基尼新款,外头罩着一件白色透明薄衫,头发跟身上全湿,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额前的刘海凌乱地沾着脸庞,薄衫浸了水十分贴身,好身段尽显,下面露出一双笔直匀称的长腿,金灿灿的沙滩上,阳光下的少女笑得十分娇俏,眼里都是光。

    南初一看确实还真不错,顺手就转发给林陆骁。

    林陆骁看到照片已经是三天后,那天值完班,换下常服,刚从队里开车回家,在路口等红绿灯时,随手掏出裤兜里的手机,一开机,就一条彩信跳出来。

    第一反应还以为手机中病毒了,居然有黄色广告。

    再仔细一看,发现这姑娘有点眼熟。

    等认清之后,人靠在座椅上,一只手搭在窗边沿上,扶着太阳穴,有点哭笑不得。结果就差点错过绿灯,直到身后司机疯狂冲他鸣着喇叭,他才扔了手机,把车开走。

    除了那条彩信,别说一星期后,就是一个月后,南初也一直没提约他吃饭的事。

    晚上,林陆骁给大刘打电话问他在哪儿,大刘跟沈牧几个在吃饭,嘴里还嚼着个丸子,含糊不清地说:“难得骁爷会主动打我电话!我跟牧哥还有几个哥们儿在吃饭,你来不?”

    林陆骁握着电话,哼笑一声,问了具体地址。

    等他赶到,大刘第一个迎上来,把身边的椅子拉开,“难得啊,你今天休假?”

    林陆骁眼神散散地扫了一圈,除了几张生面孔,大部分都认识,插着兜走到唯一一张空椅子上坐下,正好是主堂位置,大刘知道他要来,特意让人留了个点儿正的位置。

    沈牧抽着烟,问他:“心情不太好?”

    林陆骁斜着眼睛看他,兄弟四人里,大刘愣头青,孙明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就属沈牧跟他最像,至少两人的脑电波是在一个频率上的,心情好不好,对方一看便知。

    他拎了瓶啤酒,拇指按住瓶盖,单手将瓶口对着桌沿,轻轻一磕,开了,给自己倒了一杯,仰头就灌,抿了抿唇,说:“挺好的。”

    这里有些人是第一次见林陆骁,但平时老听大刘提起他,都挺敬畏,一个个举了杯去敬他,林陆骁难得这么好说话,来者不拒,谁敬都喝。

    林陆骁从小就有点大男子主义,有点啥事儿也都是自己憋着,不爱表现在脸上。就算心情不好也能吊儿郎当地点着根烟跟你开玩笑。

    而且,沈牧跟他这么多年的交情好像也从没见他哭过,骨子里就硬气的很。

    小时候大家都皮,吵吵闹闹在胡同里也惹了不少事儿,每次闯祸了大刘跟孙明杨都被家里打得哇哇大哭,求爹告娘,只有林陆骁就算被他爹打断肋骨也没见他吭过一声。

    他比谁都能忍。

    沈牧靠在椅背上,手上的佛珠锃光发亮,双手抱胸看着林陆骁说:“你不是最不喜欢这种场面了?我记得你上次这么来的时候,那天是你爸爽了你的约,今天你爸又爽了你约?”

    林陆骁高三毕业那年,考上军校,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刚好看到从民政局离婚回来的爸妈,秘书把车停到胡同口,林妈妈红着眼眶从车上下来。

    傍晚,林妈妈收拾完东西就把林启带走了,临走时,她只对林陆骁说了一句话:“你以后跟着你爸,有事给我打电话。”然后就把林启拖走了,林启那时大哭大闹,怎么也不肯跟他分开。

    那是,从小到大,他第一次体会到无助。

    林清远是第二天晚上才从单位回来,家里已经空了一半,他拎着公文包站在门口愣了一下,紧接着看到大儿子埋着头坐在台阶上,拧拧眉,终究什么也没说,脱了衣服进了书房。

    之后,林陆骁就去上军校了,四年没回过一次家。毕业后又直接分进消防特勤中队之后就一直住在队里,父子俩关系一直不冷不热的,直到,去年生日,林清远的秘书打电话给他约他吃饭。

    等他换好军装赴约,林清远又临时出差去了,秘书带了一把车钥匙给他,“这是你考上军校那年处长给你买的生日礼物,再不给你过几年该报废了。”

    不是啥好车,牌子也老,就是图个心意。

    那车拿回家他也一直没开,就一直在车库放着,开的都是后来自己让大刘去修车厂配的车。

    ……

    这些事儿,除了沈牧几个知道,倒是没多人知道。

    沈牧:“不是你爸就是女人了,不会让女人给耍了吧?”

    林陆骁:“放屁。”

    “……”

    林陆骁取了支烟,含在嘴里,往后一靠,去摸裤兜里的打火机,拧着眉说:“就是心烦。”

    “动心了?”

    林陆骁刚要点烟,听见这话,顿了一下,看了眼沈牧,眼窝深黑,略一偏头,火苗对上烟头,吸燃,呼出一口气,把打火机往桌上一丢,笑骂:“动屁心,滚蛋,就一毛丫头。”

    沈牧啧啧摇头:“那身材可不是毛丫头。”

    林陆骁斜他。

    话音刚落,林陆骁兜里的手机就响了。

    掏出一看,上面赫然躺着一条短信。

    【+86135xxxx2345:队长,明天吃饭?】

    林陆骁哼笑一声,叼着烟回,

    ——没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