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234.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那一天,她一边递给我盒饭一边问我:“你觉得我们这样算是浪漫吗?”
“浪漫,而且烂漫。”
“那你相信前世吗?”
“我一个‘北漂’,我连今生都不确定,怎么相信前世。”
然后她有点生气,就断言我和她是不同类型的人,她说她笃信前世,还指着腕上的水晶说:“其实人的前世今生就像这串珠子,一颗串着一颗。”我渐渐发现,她是一个迷信得近乎强迫症的女孩,她笃信前世的她就是一颗遗失了的水晶珠子,而这一世就是来寻找其他珠子;她还相信,其实每个人在前世死去那一瞬就在脑子里留下了另一个人的样子,这一世转来就是来寻找这个人的样子。
她突然在栅栏那边问我:“为什么天天跑到这里来看我?”我尽量选择她喜欢的浪漫的词来形容:“其实我有点像一条跑得不想再跑的流浪狗,而你是突然从天上漏下来的一缕光,照在我身上,让我不想跑了,趴在地上,伸长舌头就想这么歇着了。”她显得很高兴,从栅栏那边扔过来一支录音笔。“回家听一下,然后回答我的问题。”晚上,我拒绝了苏阳他们在后海聚会的邀请,点了一支烟,把录音笔插上耳机: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白色和蓝色,因为白色是雪山,蓝色是天空,我的家乡有最洁白的雪山和最蓝色的天空。
我阿妈是藏族,爸爸是汉族,他姓卓,所以给我取了“卓敏”的汉名,但以后你可以叫我“卓玛水晶”因为我的藏名叫卓玛,又是前世一颗修来的水晶,对了,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我小时候养过一条狗,可惜死了,我现在很想养一条金毛猎犬,憨憨傻傻的眼神,还可以陪我一起去树林里散步。每次我看蓝色生死恋时,听到喊那声“哥”的时候,我心里就会酸酸的,就想哭。
第二天,我把录音笔还给她,里边有一些回答: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你眼睛的颜色。杨一,水性杨花的杨,一见钟情的一,它是真名真姓,其实是我爸
怕我丢了,就取了这么好记的名字。我不喜欢狗,小时候被咬过,何况我自己就是一条流浪狗。我不喜欢看韩剧,最后的结局都是大团圆,其实很骗人。
第三天,当我们在傍晚时分结束谈话时,她隔着栅栏又把录音笔递过来“你相信缘分吗,其实缘是缘,分是分。”
我再一次拒绝了苏阳他们的邀请,任凭他们在电话那端破口大骂,我掐掉电话,果断关机,把录音笔外接到音箱上并放大音量,放了一张cd配乐,让屋子里同时弥漫起她和音乐的声音,她说:
其实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我的爸爸,听说他年轻时很帅,口琴吹得特别好听。
阿妈从小一直不说话,她开口说话的那天,一个帅气的汉族年轻人正好走过来,他就是后来我的爸爸。那天我爸爸说:“你漂亮得和庙里的菩萨一样。”我妈妈就开口说话了,她说:“听说你会吹口琴。”
妈妈后来怀孕了,但家族里的老人们坚决反对她喜欢上一个汉人。在一个下着大雪的晚上,爸爸走了,阿妈就说,他俩就是有缘无分。
听一听那天我在你车上录的那半首民谣——在那东方的山顶,升起皎白的月亮,未嫁少女的脸庞,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很美吧,就像在前世听到过。
第四天,我把录音笔递还给她,里面是:
我见过我爸爸,可是他总是打我,所以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样子,但他踢我的时候脚很重很重。
他和我妈没完没了地吵,后来就离婚了,再后来,我妈就死了。
那首民谣我也觉得好像似曾相识,但我总会感觉什么事情似曾相识,比如跑过公园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长椅上放风筝,就觉得好像在什么时候的一个下午看见过;比如早上醒来突然听到对面楼上有人拉小提琴练习曲,我就觉得小时候在哪儿听到过这样难听的声音;再比如上大学去图书馆看见有个漂亮女孩站在楼道拐角处,就觉得这个场面和那条碎花裙子都似曾相识它们都在某一天某个地点发生过,但只看得见沙滩上的爪痕,却不见飞鸟。
我觉得你也似曾相识,你有点像我在暗房里冲洗的一张底片,样子有点熟悉,又没有完全浮现出来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这样算恋爱吗?
第五天,她把录音笔递给我,我当即就在铁栅栏边上听了:
当然不算恋爱,不过好像也算吧,只是为了不让你这条流浪狗堕落下去,我决心跳下来挽救你,等“非典”结束,我们也到此结束。
我把声音开得很大,她在铁栅栏那边连跺带跳,但旁边的人们都听见了,哄然笑着她有些窘态,发狠地说:“本来我只是想堕落一下去救你的,没堕成,却落你手里了。”
第六天,我还记得那天是2003年6月1日,我对她说我把自己这条流浪狗当成节日礼物送给你好不好,你总得表示一下吧!她瞪着眼睛想了很久,隔空亲了我一下,这时,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相机把这一瞬抓拍下来。她噘起嘴的样子很乖。
后来我把这张照片冲洗了无数张贴在墙上。
那一天,她一边递给我盒饭一边问我:“你觉得我们这样算是浪漫吗?”
“浪漫,而且烂漫。”
“那你相信前世吗?”
“我一个‘北漂’,我连今生都不确定,怎么相信前世。”
然后她有点生气,就断言我和她是不同类型的人,她说她笃信前世,还指着腕上的水晶说:“其实人的前世今生就像这串珠子,一颗串着一颗。”我渐渐发现,她是一个迷信得近乎强迫症的女孩,她笃信前世的她就是一颗遗失了的水晶珠子,而这一世就是来寻找其他珠子;她还相信,其实每个人在前世死去那一瞬就在脑子里留下了另一个人的样子,这一世转来就是来寻找这个人的样子。
她突然在栅栏那边问我:“为什么天天跑到这里来看我?”我尽量选择她喜欢的浪漫的词来形容:“其实我有点像一条跑得不想再跑的流浪狗,而你是突然从天上漏下来的一缕光,照在我身上,让我不想跑了,趴在地上,伸长舌头就想这么歇着了。”她显得很高兴,从栅栏那边扔过来一支录音笔。“回家听一下,然后回答我的问题。”晚上,我拒绝了苏阳他们在后海聚会的邀请,点了一支烟,把录音笔插上耳机: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白色和蓝色,因为白色是雪山,蓝色是天空,我的家乡有最洁白的雪山和最蓝色的天空。
我阿妈是藏族,爸爸是汉族,他姓卓,所以给我取了“卓敏”的汉名,但以后你可以叫我“卓玛水晶”因为我的藏名叫卓玛,又是前世一颗修来的水晶,对了,你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我小时候养过一条狗,可惜死了,我现在很想养一条金毛猎犬,憨憨傻傻的眼神,还可以陪我一起去树林里散步。每次我看蓝色生死恋时,听到喊那声“哥”的时候,我心里就会酸酸的,就想哭。
第二天,我把录音笔还给她,里边有一些回答:
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你眼睛的颜色。杨一,水性杨花的杨,一见钟情的一,它是真名真姓,其实是我爸
怕我丢了,就取了这么好记的名字。我不喜欢狗,小时候被咬过,何况我自己就是一条流浪狗。我不喜欢看韩剧,最后的结局都是大团圆,其实很骗人。
第三天,当我们在傍晚时分结束谈话时,她隔着栅栏又把录音笔递过来“你相信缘分吗,其实缘是缘,分是分。”
我再一次拒绝了苏阳他们的邀请,任凭他们在电话那端破口大骂,我掐掉电话,果断关机,把录音笔外接到音箱上并放大音量,放了一张cd配乐,让屋子里同时弥漫起她和音乐的声音,她说:
其实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我的爸爸,听说他年轻时很帅,口琴吹得特别好听。
阿妈从小一直不说话,她开口说话的那天,一个帅气的汉族年轻人正好走过来,他就是后来我的爸爸。那天我爸爸说:“你漂亮得和庙里的菩萨一样。”我妈妈就开口说话了,她说:“听说你会吹口琴。”
妈妈后来怀孕了,但家族里的老人们坚决反对她喜欢上一个汉人。在一个下着大雪的晚上,爸爸走了,阿妈就说,他俩就是有缘无分。
听一听那天我在你车上录的那半首民谣——在那东方的山顶,升起皎白的月亮,未嫁少女的脸庞,浮显在我寂寞的心房。很美吧,就像在前世听到过。
第四天,我把录音笔递还给她,里面是:
我见过我爸爸,可是他总是打我,所以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样子,但他踢我的时候脚很重很重。
他和我妈没完没了地吵,后来就离婚了,再后来,我妈就死了。
那首民谣我也觉得好像似曾相识,但我总会感觉什么事情似曾相识,比如跑过公园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长椅上放风筝,就觉得好像在什么时候的一个下午看见过;比如早上醒来突然听到对面楼上有人拉小提琴练习曲,我就觉得小时候在哪儿听到过这样难听的声音;再比如上大学去图书馆看见有个漂亮女孩站在楼道拐角处,就觉得这个场面和那条碎花裙子都似曾相识它们都在某一天某个地点发生过,但只看得见沙滩上的爪痕,却不见飞鸟。
我觉得你也似曾相识,你有点像我在暗房里冲洗的一张底片,样子有点熟悉,又没有完全浮现出来嗯,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我们这样算恋爱吗?
第五天,她把录音笔递给我,我当即就在铁栅栏边上听了:
当然不算恋爱,不过好像也算吧,只是为了不让你这条流浪狗堕落下去,我决心跳下来挽救你,等“非典”结束,我们也到此结束。
我把声音开得很大,她在铁栅栏那边连跺带跳,但旁边的人们都听见了,哄然笑着她有些窘态,发狠地说:“本来我只是想堕落一下去救你的,没堕成,却落你手里了。”
第六天,我还记得那天是2003年6月1日,我对她说我把自己这条流浪狗当成节日礼物送给你好不好,你总得表示一下吧!她瞪着眼睛想了很久,隔空亲了我一下,这时,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相机把这一瞬抓拍下来。她噘起嘴的样子很乖。
后来我把这张照片冲洗了无数张贴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