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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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她无关。”望了望被狄清秋拼命拉动着,虽神情木然,可眼底却闪过一抹悟光的曲风荷,沈惟明淡淡说道,但手则缓缓十指交缠“所以连洞房花烛夜都未曾与我同房过的狄姑娘,你大可不必牵怒于她。”

    那个动作,是要她静听,不要开口,不要冲动。

    望着沈惟明的动作,曲风荷只能捺住心中的激动,一语不发地任狄清秋继续拉着她。

    “是的,与她无关。”坐至沈惟明身前,孙千豪的眼神阴晴不定“想不到你能活着回来。”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所以我时时刻刻总会记得给自己留点后路,也给别人留条后路。”沈惟明徐徐说道。

    “你的意思是?”听到沈惟明那似乎话中带话的说法后,孙千豪若有所思地眯起了眼。

    “狄家的司茶道我已到手,我的人也还安然坐在家中。”沈惟明好整以暇地望着孙千豪“当然,我不否认此后我身旁的贴身侍卫会比从前多一些,并且永远不会与狄姑娘同床。”

    屋内,陷入了一片诡异的静默,因为就连曲风荷都听得出,沈惟明似乎是不打算追究此事,并且更不在乎狄清秋红杏出墙之事。

    曲风荷明白他之所以不打算追究,表面上是因为他一无所失,但其实是因为他自有盘算——

    毕竟孙千豪至今还不知道沈惟明早已明了他的毒皇身分,而沈惟明在彻底铲除他之前,自不能打草惊蛇。

    “我明白了。”许久许久之后,孙千豪冷笑一声后一抱拳,转身就走。

    “豪哥哥,等等我,豪哥哥!”望着孙千豪迳自离去后,狄清秋狠狠地瞪视了沈惟明一眼,拔腿就向外追去。

    同样望着孙千豪的背影,曲风荷的双肩剧烈地颤抖着,因为若不是他,她的父亲不会死于非命,这世上更不会有那样多的人受到伤害。

    “长大了呢!”待所有人全离去后,沈惟明轻轻拍着曲风荷的发梢。

    “我宁可不要长大”曲风荷闭上眼眸,颤抖着唇角说道。

    是的,她宁可不要长大,就不必顾虑那样多,就可以直接痛痛快快地一剑刺穿孙千豪的心脏。

    真的,她宁可不要长大,才不用体会这么多人世间的痛苦与哀愁。

    “相信我一回,只要一回。”望着曲风荷紧咬着下唇的痛苦模样,沈惟明又拍拍她的肩“更何况,你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吧?”

    “更重要的事”听到沈惟明的话后,曲风荷蓦地一愣“军哥哥”

    是的,若她此生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就是去见见她那好不容易愿意再见她的军哥哥,然后陪着他将毒瘾戒了,陪着他养好身子,陪着他一起谈谈他们一起认识的爹、认识的娘,以及曾经的那些日子

    “去吧!去做你所有想做的事。”听着曲风荷口中不假思索吐露出的“军哥哥”三字,沈惟明淡淡一笑后,静静转过身去,大步踏出房门。

    “从此时此刻起,过你自己的人生,不要再勉强自己为任何人而活、而留、而存在。”

    秋风轻轻的吹拂在天都城上,两名男子静静坐在徐徐走动的马车中,一起望着窗外高远的蓝天。

    “虽然我不习惯这么早起床,但天都下午的空气还满清爽的。”半晌后,其中一名面容有些苍白,嗓音飘忽,但长相俊挺的男子淡淡说道。

    “因为秋天到了。”收回眸子,沈惟明淡淡一笑。

    “你这回干得够漂亮的。”轻轻打了个呵欠,苍白男子眼底有股淡淡的赞佩“借刀杀人的最佳典范。”

    是的,一个半月前,毒皇孙千豪被解决了,而那群原本散布在天都黑暗角落的毒贩,死的死、逛的逃,再没人敢踏回天都及勒琅国一步。

    而由头至尾精心布下这个局的沈惟明,则一丝一毫都没沾染上半点嫌疑,因为这一切,全出自李东锦怒急攻心的一声令下,原因是由于他一手秘密栽培多年的太子人选,竟在孙千豪的引诱与毒散提供下陷入不可自拔的毒瘾,甚至最后还因服食过度,彻底成了个废人。

    “好说,好说,承蒙各位兄弟姊妹的相助。”沈惟明好整以暇地轻扇着摺扇。

    “你谱的那首曲,以及那一手培养的小拌妓更是功不可没。”苍白男子又打了个呵欠,而眼底的赞佩更浓了。

    是的,曲风荷功不可没,尽管她自己完全不知晓。

    因为正是由于她的过人嗓声,以及沈惟明谱的那首谁人都能唱,却是特别为六皇子所谱的曲,才将他由他被严密监视与保护的隐蔽安乐窝中勾了出来,并被安排与孙千豪同坐,就此成为孙千豪的头号买家。

    这名自小因失去娘亲而在宫中失宠的六皇子,之所以会被李东锦看中,多年来秘密培养,则是在于他的高傲、聪明、深沉,以及极端痛恨、歧视异族的思想及作为,而这样一个人,看在鬼族的眼中,自是一名心腹大患。

    但其实,曲风荷更不知道的是,她的歌声曾安抚了多少陷入毒散困境中的人。

    因为其实沈惟明所谱的曲子,许多都是鬼族巫曲,而那古老又空灵的乐声,不仅可以平缓人的心神,更极具疗心及疗瘾效力。

    “我的小拌妓当然功不可没。”沈惟明笑得那样理所当然“但你精心研发,超出所有人想像的那场虫灾也是一绝。”

    “好说,好说。”这回,换苍白男子学着沈惟明一样轻编着摺扇“请向我对那五个小姊姊道声谢,没有她们绝顶的招蜂引蝶之技,再好的研发也无法奏效。”

    没错,那场在众人,甚至孙千豪眼中皆属“天灾”的虫害,正是这名苍白男子的杰作,并且还只是他众多神乎其技杰作中的一项雕虫小技

    “算了,不说这些了,你一手培养的小拌妓跑了,可惜不?”纳凉了一会儿后,苍白男子突然望向沈惟明,而眼底有着一抹促狭。

    “可惜透了。”沈惟明耸耸肩“我这回真是蚀本罗!”

    “不追?”苍白男子又问。

    “是我的就是我的”听到了苍白男子的问话后,沈惟明静默了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说道:“不是我的,追了也没用。”

    是的,这便是沈惟明之所以主动让曲风荷走的最大原因,因为他明白,纵使他有八百万种可以留住她的方式,但他留得住她的人,却留不住她的心——

    因为她的心底,永远都有一个“军哥哥”的存在。

    永远忘不了初次见到她时,她那虽涂满油彩,却傲然的侧脸及那双如水晶般清透的眸子。

    识人无数的他,那时虽还不知晓她是名女子,但他却比任何人都明白,要拥有如何纯良的心灵,如何坚强的意志,如何高贵的情操,才能拥有那副眼眸。

    在得知她的女儿身与身世的那刻,他着实怜着她、心疼她,所以他不忍她继续冒险下去、孤独下去,更舍不得她那与生俱来的天籁歌声遭到埋没,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将她留在他的身旁。

    那时的他,尚未恋上她,真正恋上她,则是在与她相处之后,是在他发现,尽管这世间曾给过她那样残酷的打击,但她却不怨天、不尤人,依然坚强、坦然、自在地面对着不完美的真实自我之时。

    尽管曲风荷总认为她自己是孤僻的、是愤世嫉俗的,可沈惟明却明了,真正孤僻的人,根本懒得理会陌生人的死活,但她却会。

    尽管曲风荷有无数次说过看他不顺眼,然而,也正是她完全无视他外在所有优越条件,从一而终,一如既往的看不顺眼他,让他看顺眼了她。

    尽管曲风荷有时真的有些傻,偶尔又胡思乱想了些,但与她在一起的乐趣,不仅如同沈惟明当初所想像般的轻松,而且更多了一份自在——

    因为他根本不必费心提防,更不必听一些他其实根本一点也不爱听的应酬与奉承之语,只要理所当然、顺着本性的当他自己。

    因为她很真实,所以跟她在一起的他,也可以放下所有的心房,优游自在地享受片刻真实的自己,并发现过去他从不曾发现过的自己

    他其实知道她悄悄恋着他,尽管有些傻气又后知后觉的她发现得是那样的晚。

    而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那是他几年来不着痕迹、不着声色,一点一滴灌注至她心底的。

    他给她所有的自由,给她所有的保护,在玩乐中教着她为人处事、识人防人的道理,然后在给了她一切后,让她随心所欲的做她自己,毋需任何改变,毋需随波逐流。

    这样一名随心所欲,却拥有着一颗水晶般清透温柔的心,拥有着一双晶莹眸子,且比所有世间女子都绝美、自然的她,其实是日日戴着笑面虎面具,时时都活在虚伪与算计中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望。

    而她,竟真的来到了他的面前,尽管此时此刻,在她的心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他”而他,也明白自己身上肩负着的,是多么巨大的责任。

    正因为此,所以他让她知道他的身分与责任,然后让她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去陪自己最想陪的人,他则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在天都等待,等待着向来慢知慢觉的她自己去发现,发现在她的心底,其实还存在着另一个同等重要的人。

    正因为此,所以他永远不会催她,也永远不会先露口风,因为他太明白成为他的伴侣所必须面对的苦与难,所以他会静静地让她选择,并且尊重她的选择,而这份体贴与尊重,便是现今的他可以给她的最温柔宠溺

    正因为认定了她,所以让她知道他的过往,正因为认定了她,所以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改变,正因为认定了她,所以让她走,正因为认定了她,所以此生只为她而等待

    “我真想念她的歌声。”望着沈惟明冥想之时眼底的那抹似水温柔,苍白男子叹了口气后,将头倚在座椅上喃喃说道。

    “全天都人都想念。”

    “我真想念她的舞姿。”

    “全天都人都想念。”

    “我更想念她将人踹出门时,那副理直气壮的可爱模样。”

    “那些被踹过的人更想念。”

    “但其实我最想念的”将眼眸望向沈惟明,苍白男子飘忽的嗓音中有一抹淡淡的温柔“是跟她在一起时候的你。”

    “是啊被你说的我都想念了”静默了许久许久之后,沈惟明直起身伸了个懒腰“怎么样?赌一把,赌她什么时候回?”

    “不赌。”苍白男子连废话都懒得多说一句,但他的眼眸却笑了,只为沈惟明话中那个笃定不已的“回”字。

    “为什么不赌?”沈惟明饶有兴味地望着苍白男子。

    “因为若我赌十天,你一定会在十天内想法子让她回,而若我赌十年,你一定也会想法子让她在十年内都不回只有傻子,才会上你这个摆明了庄家通吃的贼小子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