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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何处可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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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龙先生小说里的英雄人物我最偏爱的也只属这“双榜探花”李寻欢了。所谓的双榜不是说他“文也探花,武也探花”他本文科出身,是大明皇帝钦点御赐的文科探花,只是大明皇见他“卓尔不凡颇具浪荡之气”故御笔一转便补了句:“寻欢虽有状元之才,却更宜探花之雅”只因这一句话便把他的一生给改写重塑了。

    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人是容不得自主选择的,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大逆不道。统治者只希望你有治国之文才,绝不许你有独立之人格。才高八斗已属功高盖主,若要是再放任自流那岂不是养虎为患?所以那时的人除了闲云野鹤不染风尘就只剩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了。

    古时的文人一般会有三个可去之处:一是如身居朝堂之上的苏轼,二是醉卧青楼之中的柳永,还有就是那闲待野庐之边的陶渊明。而可横渡“三界之外”的在我印象里似乎只有两位,一个是“诗仙李白”再者便是这“小李探花”了。

    不过也是,一个心怀江湖,情深意长的侠客怎会屈身于这污秽不堪,波诡云谲的深宫之中?政治,对真正的文人而言就是那个虽然存在但绝不会触碰的东西。故而江湖百晓生又赠其雅号为“小李武探花”从此他才有了“双榜探花”之名。

    自隋朝科举制度形成并慢慢完备以来,读书人想要步入仕途必先经过以下几个环节: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而正式参加科举考之前首先要具备秀才头衔,即要参加“童试”凡合格者由“儒童”成为秀才,而秀才又有三等之别:禀生、增生和附生。

    正式的科举分可为三级考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只在各省内每三年一次,考中者名唤“举人”其中第一名封为“懈元”其后九等之内只可称作“亚元”

    会试在乡试次年于京城礼部举行,考中者名唤“贡士”其中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则为最高一级,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头名为状元,次者为榜眼,末者为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三甲则同赐予进士出身。

    会元、懈元、状元俗称“三元”若有连中三元者则视为旷世奇才,在仕途上自然是平步青云。据考证,自中国科举制度产生以来,连中三元的只有寥寥十三人,皆属超群绝伦,国士无双之人。

    李寻欢既拥探花之名故不可谬称“完人”也正因为这“人无完人”才让他能体味到更多的人间烟火,世故人情。才会有后来那么多的缠绵悱恻,跌宕浩然。否则一个真正近乎完美的人多半是无趣的,单一的,束之高阁的。

    不够丰润多采,难得风韵雅怀。

    所有的故事就要从坊间流传的一句对李家的赞词开始:“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李寻欢的父亲,兄长都是探花,到自己了也不例外,仿佛这就是李家固然难脱的宿命。这名门出身,书香之邸和那个“身处家道中落而见不得人好的心理畸形男”龙啸天实在是天壤之别,格格不入。愤怒、嫉妒在他心里悄然滋生,而那位在李寻欢身边与他青梅竹马的江湖人送“山西第一佳人”之称的林诗音更是成了龙啸天对李家心生歹意的导火索,并一发不可收拾。

    好像那句“自古红颜多薄幸”才让这些生而沉鱼落雁而又不甘孤芳自赏的女人们甘当“祸水”之名了。历史上,所有的江山更迭,一切的江湖恩怨,仿佛少了女人便没有了那股拼劲儿。只是到头来,一句“成也红颜,败也红颜”就把一切都给结束了。

    在没有现代化传播媒介的古代,人们对民间故事、风流人物的了解都是通过口口相传,但是常常容易以讹传讹,导致众说纷纭,千奇百怪,真的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了。稍微正式的就属那些在客栈里撂摊的说书人。98年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就把第一个镜头给了这个拉开全局的说书人---“天机老人”

    只见他手持“一寸九方”的醒木,拂袖而拍案念着“定场词”道:

    “茫茫乾坤起纷争,江湖色变任浮沉。

    神魔乱舞惊天地,江湖儿女显奇能。”

    说是江湖上将会有一场不可避免的血雨腥风,而闻出血腥味的只有一人,就是李寻欢。其实天机老人之所以是天机老人是因为他能洞悉许多常人未曾知晓的事。闻说诸葛神君因比武输于魔刀门的林牧之而心怀恨在心,誓要灭他满门,而这林牧之正是林诗音的父亲,李寻欢自然要救。

    于是在聚贤庄客栈李寻欢飞出了第一把刀,一刀两命。这场打斗中他只说了一句话:“在未到魔刀门之前,我不想杀人。”从不动神色地饮酒,到俊秀飘逸的打斗,再到难察悲喜的神情,他全身上下都流露着不同于常人的饱经沧桑和镇定从容。按理说,一个弱冠之人是不该有或者说过早地有了这份惊人的稳重,实属不易。但也正是这份“来之不易”给他在感情上埋下了足以取其性命的弱点,并像宿命一样任其摆布,无法挣脱。

    一个过于优秀的人往往会有鹤立鸡群之感,不知不觉间就已树敌无数,因为人们习惯于“明里君子,暗地小人”甘于自己平庸却又见不得他人优秀。“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惜才爱才的人有,也都是些有过人之处的成功人士,最多来一位惺惺相惜的知己已属难得,而更多的是觊觎你的人。孤独本就是优秀的代价。平凡的总是大多数,在他们内心深处,嫉妒愤恨可要比尊之敬之的成份要大多了。

    而这其中对李寻欢最恨之入骨的就属龙啸天了,他很聪明,能准确地找出敌人的弱点,就算是迂回战术也要静待时机,杀之后快。所以真正可怕的敌人不是那些当着你面放出豪言壮语要取你性命的人,反而是那些在背地里韬光养晦,负重隐忍,暗使奸计的小人。在他没杀你之前,他能以任何形式潜伏在你身边,一点点地摧毁你,消磨你。

    千里之堤崩溃于激浪之间尚可接受,要是毁于蚕蚁之食那就显得有些悲哀了。

    他深知李寻欢侠肝义胆,义薄云天,而在他眼里这正是杀他的着手点。所以他派人给林诗音下毒,又用自己的十年青春救了她,这对重情重义的李寻欢而言简直就是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了。接着更是殷勤献尽,甘与敌人兄弟相称。这样的敌人真的很可怕,就像认贼作父,在他们心里生命早就置之度外,他们手里拿捏的是被压地低声下气的尊严,是被忍地一触即发的怒气,看似波澜不惊却早已暗潮汹涌。

    有时候,一个人对你的默默付出就为了等待某一天的突然索取,因为这能让你毫无拒绝的理由,就算忍气吞声也要拱手让人。所以他和已经向林诗音提过亲的李寻欢说:“寻欢,大哥要告诉你一件喜事,我想娶诗音,求你帮帮我。”语气多么诚恳,多么楚楚可怜,这让尚沉浸于喜悦的李寻欢立刻陷入突如其来的悲凉之中。

    是的,是悲凉。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惊讶,不是拒绝而是犹豫,不是愤怒甚至连紧张都没有。说明在龙啸天说出这样的话时,他脑海里跳出的第一个想法不是诗音该怎么办,而是该怎么向这位大哥交代,因为在他骨子里“义”是大于“情”的。

    “那么祝福大哥了。”面无表情,轻描淡写,不露悲喜。

    都是错在过于地成熟,一个过于成熟的年轻人自然少了一份舍我其谁,敢打敢拼的气势。长此以往,竞争性和攻击性就会弱了许多,但是“一份岁月年华,一份世故人情”与年龄不相符的心智会让你失去很多本该属于你的东西,等你老了就只能把它们都叫做“遗憾”即使你本领再强,可是你的理性永远那么稳当地克制着感性,恐难成大器。

    可是龙啸云没想到的是,对于林诗音的假戏如今却成了真做,他爱上这个女人,而这一切这并不在自己布的局之内,可是爱已成了事实。

    喜欢布局设计的人,非得把自己也圈进去不可,他们赌的不仅是谋略,更是身家性命。

    于是悲哀的事情来了,他觉得之前自以为是的计谋现在都成了自取其辱,因为李寻欢是把林诗音让给他的,受了仇人的同情和施予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的“畸形心理”又在作祟了。原以为的折磨,现在却让三个人一起承受,自作孽必不可活。

    因为女人对于男人而言必须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专属感,好似一种费尽千辛万苦得来的东西,哪怕遍体鳞伤,也要事必亲为。爱情里容不得“唯有以身相许”因为嗟来之食终究不是自己的。爱就是爱,不要掺杂着交换和代替,否则伤人伤己。

    林诗音被他以义气之名忍痛割爱,以为这样就能安抚了他内心对龙啸云的愧疚,殊不知这错误的软弱让他足足痛苦了一辈子。

    情义两难全,那就一码归一码。在友情里“谦让”不是知恩图报“争夺”也不是忘恩负义。就爱情本身而言,无关他人,无关外物,爱情里的一切就只有相爱的两个人而已,再不能容下别的什么,多一分杂念,就多一份纠缠。

    剧情才开始,李寻欢就伤了两个女人的心,看来大明皇帝果真圣明,寻欢着实有“探花之雅”

    如果说这三人的感情纠葛是命中注定的话,那么艺妓林仙儿的出现就是一种劫数,也许她本不该卷如这场风波,但是她却不得不卷入李寻欢的生命。

    所有的悲欢离合都是命里的在劫难逃。也许你们不能携手共老,但那个人却又似非出现不可,这就是劫数。

    为了让林诗音死心,李寻欢那股少年天真却在这时不合时宜地爆发了,他对林诗音说“厌倦了仇家追杀,恨透了浪迹天涯”并以此为借口想要离开她。

    试问,凭他的“文可提笔安天下”又怎怕仇家?凭他的“武可马上定乾坤”又何惧天涯?两人都能看出对方的不舍却又偏偏互相折磨,死不认账。

    拖泥带水的爱情是最悲贱的,甚至不值得可怜。

    自己又借着“寻欢”之名来到了“万花楼”而偏偏又点了这个碧玉年华的林仙儿。林仙儿是个沦落风尘六年之久的艺妓,琴棋书画四书五经自然稍懂些,李寻欢作为一个骨子里的文人自然对其另眼相看,加之林仙儿自道:“小女子,卖艺不卖身,如今仍是处子。”就更对她少了份提防,多了份接受了。没有哪个男人不嫌弃脏了的女人,更何况这个探花游侠。

    “都什么年头了,谁还关心卖艺不卖身?”这句话李寻欢其实是在狠狠地嘲笑自己,像是在对林诗音说:“都这年头了,谁还在意矢志不渝,相守一生?”

    人都是一样的,在生活的某一方面只要是第一次接触的东西若觉得好,那便是天下都好。可若要是不好,那么就会觉得天下大抵皆是如此,仿佛世界就是针对他一样。所以与其把“初次”看的过重倒不如把心地放宽些,眼界放远些,因为后面等待你的才是最好的,而最好的永远是放在最后面的。如果你第一次就对未来失去信心,那么你势必会以恶劣的态度对待那些“迟来的好人”这样做不仅是伤害别人更是折磨自己。那些离开的人,她能忍心,你为什么不能宽心呢?

    更离谱的事情也发生了,似乎所有为爱情昏了头的人,做的事无论疯狂还是荒诞,即使不可理喻细想来总觉得是在情理之中。

    世上最复杂、最深沉、最难理解的恨就是因爱生恨。

    龙啸天派人给李寻欢送来了喜帖,说是要李寻欢参加他们俩的新婚大喜。可想而知,这“请柬”二字当时对李寻欢而言就像是被判了死刑,立刻心灰意冷,与林诗音所有的斗气这时也该结束了,不过愤恨却已油然而生。不知情的林仙儿这时也才真正地被拉进泥沼,无法自拔。

    李寻欢要娶了林仙儿,我想李寻欢这样做为的就是要告诉林诗音:“我不能让你们幸福地看着我笑,我宁愿要你们悲伤地看着我哭。即使输,也不能让你们看见我的狼狈不堪,可这真的是赢了吗?”

    大婚之时,四人已成两家,却纠缠着三道恩怨情仇。

    大街上,冤家总路窄,他们撞上了。李寻欢和龙啸天互相道喜。李寻欢下马贺道:“大哥,这是我家李园的地契就当小弟送与你们的新婚之礼。”

    估计这时的李寻欢才觉得彻底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否则赠什么不好偏要赠房契。一个人要是没了家还能去哪儿?可想而知,此时的他已经给自己安排好了最好的去处---天涯。

    当然这在林诗音看来似乎是一种刻意的羞辱,一个新婚燕尔的人居然在旧情人家结了婚,心里能不感慨万千吗?来日方长,触景生情,在所难免。于是她想起了报复,她把李寻欢曾经亲手给她戴上的银簪送与了林仙儿,意思也很明了:我不欠你的了,从此再无瓜葛。

    两人各自奔赴向他人的洞房,相视一笑。

    这时才觉得,世上最痛苦的笑,莫过于强颜欢笑。

    新婚之夜,对林诗音和李寻欢而言应该是良辰好景虚设了。这时仍蒙在鼓里的林仙儿也该到了知道实情的时候,李寻欢满怀悲伤地望着她送给她一个木匣子,林仙儿打开一看:一万两白银和一纸信笺。

    “相公,你给我这么多钱干什么?”

    “权当是我对你的小小补偿。”

    “补偿?你根本就不欠我啊。”

    “拆开那封信你便知道了。”

    林仙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颤抖地拆了那封信,上面赫然写着“休书”二字。这和李寻欢收到的“请柬”二字又有何差别!

    世间的事情真是奇怪,没有绝对的美好,也没有绝对的糟糕,只有绝对的自寻烦恼。

    林仙儿自然不能接受,一个好好的梦硬是在自己面前自顾自地破了,该是件多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啊。

    “为什么?是我哪儿做的不好吗?”

    “不是,只是我不能娶你,否则会更愧疚的。”

    “没关系的,不娶我可以,哪怕要我为奴为婢都可以。”

    说这话时,她很激动但更多的是无助。

    这时她居然在李寻欢面前脱了衣服想要用身体来留住他。一个女人为了留住心爱的男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都是值得肯定的。可以卑微到尘埃里,但这种近乎愚蠢的行为是不值得的。因为这样的情况,男人几乎都是来者不拒的。

    真正的留住和占有是他的灵魂而不是一具皮囊。

    说实话,林仙儿的姿色已属上乘,堪称倾城。这样的诱惑估计没几个男人可以抵挡。但李寻欢可以,不仅仅因为他心有所属,更因为他是侠之大者,一个有君子之风的人。

    一个真正有君子之风的人对待美的态度不是占有,而是尊重。他分得清什么是欲望,什么是欣赏。我想所谓的暴殄天物就是没有以合乎美的高贵态度去品味这份美。

    看着李寻欢连自己的身体都拒绝的林仙儿此刻一定羞愧难当,毕竟她是个妓女出身,她怕李寻欢瞧不起她。又说道:“你以为钱就能拟补你对我的伤害吗?”

    “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的命!”

    李寻欢立刻从袖间滑出一把飞刀直戳戳地就往心房捅去,林仙儿赶忙抓住了他的手说道:“你当真如此嫌弃我,就连死也不愿意与我在一起?”

    李寻欢是不想死的,否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拦住他?他还有林诗音,还有他的天涯。他不想死也不能死,或许他以后能接受林仙儿,只是现在不行。

    最终,他还是走了。一个刚失恋的人要想得到救赎只有两种方法:漫长的时间或是及时的新欢。

    时间可以抹平一切创伤,短的悲凉,长的是遗忘。

    李寻欢的文学底蕴里包含了太多的儒家思想,喜新厌旧,另寻新欢对他而言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在林仙儿的心里是断断不能对李寻欢放手的,因为自她十岁进入妓院以来,见惯了风流浪子,看尽了负心薄幸,所有的男人在她眼里似乎都是脏的。唯独这李寻欢,寻欢而不作乐,女色不亲。最重要的是对林诗音的痴心一片,让她认定了这是个好男人。因为对女人而言专情比任何形式的保证都要靠谱,就算不是对自己,也是值得深交依靠的。

    此时的林诗音与龙啸天正在在洞房之内,花烛之间。本该床第之私男欢女爱,此刻却相顾无言,面露愁色。

    林诗音说:“给我些时日,我就能忘掉他。”

    龙啸天此时倒也君子:“好,我愿意等,哪怕是等一辈子。”

    林诗音是否能忘得了李寻欢我们姑且不谈,只是这龙啸天一句“我愿意等你一辈子”和之前那句“我誓要李寻欢痛苦折磨一辈子”过于自相矛盾了,一辈子的痛苦此刻在他们三人之间才刚刚开始。

    那句“冤冤相报何时了”真是至真之理,对于怨恨唯有及时放下才是真正的解脱,否则互相拉扯,两败俱伤。就算哪天真的“复仇”成功了,等你的不是大快人心,而是黯然神伤。因为你为了报仇付出了太多,也错过了太多,不仅仅是时间,还有那些在你复仇路上出现的人,发生的事。

    生活总要继续,少一些较劲,多一些宽心,这就是放下。

    李寻欢,一叠飞刀,一壶浊酒,一面萧索的身影,走向了他的天涯。也许浪子是没有归宿的,多情本是固然,但义气和自由却显得更加重要。他的天涯不只是天涯,更是逃避,以为不触景便可不生情。正如纳兰容若给惠儿作的那阙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消魂。”两个人只要心存不舍,无论距离,不数时间,皆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