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迟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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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明泉愣了一下, 怅然地不吭声了。

    这些钱虽然是他的, 可是不知为何,他总是觉得, 它们更像是封睿的财产。

    半晌后, 封睿这才意识到了什么。他沉吟了一下,慢慢地开口。

    “邱明泉,这些钱,本来就是你的。”他郑重地解释道, “可是既然你问我,我当然会尽好自己的责任, 给你最好的建议。”

    邱明泉低着头,“嗯”了一声。

    封睿冷静地道,“不会挣钱是蠢材, 挣了不花是守财奴。可是花钱这种事, 不要着急现在。”

    “嗯。”邱明泉听着他沉稳的声音,心里莫名地安定下来。

    头一次,这男人肯这样认真地向他解释,他听得出这些言语中的恳切。

    封睿语气中带着傲然:“这些天,你觉得这样的复利已经很可怕了对不对?可接下来,即将有全中国财富历史上最狂热、最诱人的一场场盛宴要开启, 我要保证你在这场盛宴来临之前, 攒到足够多的钱。懂吗?”

    最狂热、最诱人的财富盛宴?……

    邱明泉被冲击得头脑一片茫然, 他觉得迷糊,可是却又本能地知道,这个男人,绝对不会骗他,甚至不是在夸大。

    到底是什么样的机遇呢,他想不出来。

    前世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没有经受过任何高等教育的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在2000年左右买入房产,可是那距离现在,还早是吗?

    对了,好像还有股票。

    可是他完全不知道股票这东西该怎么致富,凭着他有限的知识,只依稀知道,在中国股市亏得倾家荡产的,也好像为数不少。

    “放心吧,一切交给我。”封大总裁郑重地承诺。

    邱明泉点了点头,心里忽然放松了。

    是的,封睿不会害他。走在精品商厦的二楼,邱明泉贪婪地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在男装和女装柜台,他各选了男女两套厚实的秋衣,一顶厚厚的毛线帽和棉手套。

    想了想,他又给两位老人一人添了一双棉鞋。总共下来,也不过花了两百多元。

    “你自己呢?”封睿提醒。

    “我不用了。”邱明泉心满意足,“你说的,要攒钱的!”

    “哦,那我带你去吃点好的,庆祝一下。”封睿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这孩子……哦不对,明明是好几十岁的人,怎么就对自己这么苛刻呢?

    指点着邱明泉三拐两绕,他们进了一处偏僻小道。

    这里距离精品商厦不远,冬日寒风冷冽,可是封睿指点他进去的这家小店却生意极好。

    “王记三鲜小馄饨”的招牌树在门口,邱明泉进来的时候,正是下午五点多。小小的店堂里,食客坐得满满的,一股食物的醇香扑面而来。

    “这是东申市著名的鲜肉小馄饨摊子,你尝尝看。也就八毛钱,里面的肉馅是难得地新鲜。”封睿感慨地看着邱明泉面前热气腾腾的馄饨,小时候的记忆再次翻涌上心。

    这家货真价实的小馄饨店,后来在老城区拆迁大潮中销声匿迹了,前世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就曾专门来找这家老店,可惜怅然而返,美食已成怀念。

    邱明泉一惊:“外面的鲜肉馄饨不是才五毛吗?!”

    “好东西当然贵点。东申市这种地方,啥时候都不缺乏有钱人。”封睿淡淡道,“民以食为天。”

    果然,邱明泉仔细打量一下食客们,都个个衣着整洁漂亮,明显比棚户区的那些邻居看上去体面。

    一碗热气腾腾的三鲜馄饨摆上了桌面。

    清亮的汤底里,漂着鲜黄的蛋丝、浅红的虾皮、乌黑的紫菜,色香俱全,轻轻用小勺舀起来一只小馄饨,面皮半透明,小巧可喜。

    一口一个,吞进嘴里,邱明泉只觉得满口留香,鲜美异常。

    “纯肉馅的,猪肉里混了一点鲜虾。真材实料,绝对新鲜。”封睿得意地问,“怎么样,薄皮包裹着鲜肉,口感是不是咸香爽滑,堪称一绝?”

    邱明泉一只接着一只,舌尖鲜美滑爽的馄饨馅混着微烫的三鲜汤,差点鲜得把舌头咬了下来。

    真好吃啊……上一世、这一世,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是自然了,我小时候那么挑食,对这里的东西都很有好感。”封睿感觉得到邱明泉那惊为天人般的赞叹,忽然有点沮丧。

    就算再食指大动,可是根本连身体也没有的他,像前世那样极尽饕餮美食,也是没有可能了。

    邱明泉吃着吃着,忽然停了下来。

    “你上我的身吧。……”他小声道。

    封睿沉默了一下,心里蓦然有点滋味万千。这家伙啊……是在可怜自己吧?

    天人交战下,他还是飞快地占据了那具身体,当唇齿间滑过那记忆中的美味,他险些落下泪来。

    实在是太丢人了!

    邱明泉看着封大总裁珍惜无比地喝干了碗里最后一口鲜汤,把一丝紫菜都吸进了喉咙间,好奇地问:“你小时候就住在附近?”

    “对,我家就在附近。”封睿的声音变得有点古怪,轻轻叹息一声,“走吧。”

    走出了小馄饨店,邱明泉按照封睿的指点,向陌生的街道走去。

    可他心里的疑惑却比任何时候都大。

    书包里,除了那些随身携带的巨款,还有一件奇怪的东西。

    这些天,封睿一再叮嘱,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三支高级金雕笔不要卖。

    现在,那剩下的三支金笔,正静静躺在他的书包里面。

    “待会儿,听我的吩咐,见到一个女人的话,就把这三支笔卖给她。”封睿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平静,可是邱明泉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这个一向沉稳傲娇的男人,有着极大的不安。

    快到黄昏了,冬天的冷风渐渐变得呼啸起来,吹在身上,有种刺骨的冰寒。

    邱明泉走了一阵,渐渐发现,路边的景色越来越美,路过的行人也越来越少。

    路边家家都带着单独的花园,茂盛的花木和小庭院里,掩映着带着国外建筑风格的小洋房来。

    就算是在这个年代,就算经过长达大半个世纪的封闭和历史磨难,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深处,也不乏居住着富有却又低调的一些家庭。

    “就在那里。”忽然,封睿的声音有点喑哑,竟似有点近乡情怯般的害怕,“看到街角那辆黑色的新皇冠汽车吗?你走过去,敲敲车窗。”

    “哦,然后呢?”邱明泉懵懂地问。

    “你就问车里的女人,要不要买你手中的金笔。”顿了顿,他又有点迟疑,“算了,反正接下来你让我上身就好了,我来说话。”

    邱明泉“嗯”了一声,被他的奇怪情绪感染,心脏也忽然奇怪地狂跳起来。

    他慢慢抬步,在夕阳里,向着那辆小街尽头的黑色汽车走去。

    那是一辆东申市少见的新丰田皇冠,低调大气的车型流畅而宽敞,邱明泉虽然完全不懂车,但是也能感觉得出那崭新车身流露出的优雅。

    走到近前,他犹豫了一下,轻轻举起手指,叩了叩那暗黑色的车窗。

    ……刘淑雁手中捧着一本泰戈尔诗集,正在开了空调的车中闲适地看着,忽然耳边传来车窗的敲打声。

    诧异地抬起头,正看见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的脸出现在车窗外,正睁着大大的黑眼睛,显得纯良又乖巧。

    刘淑雁觉得好生奇怪,这孩子挺面生,难道是儿子的同学吗?

    车窗缓缓降下,邱明泉就是一呆。这位阿姨的脸,实在是太好看了!

    弯弯的柳叶眉,温柔如水的一双秋水般瞳仁清澈漆黑,鹅蛋脸上笑意依稀,留着就算在后世也并不落伍的卷发。

    她的脸,有着八-九十年代港台女星般辨识度极高的天然美,除了依稀看得出一点儿淡淡的口红外,不施一点粉黛。

    “小朋友,你有事吗?”刘淑雁等了一会儿,温柔地笑问。

    离得近了,她已经看清了邱明泉堪称寒酸的打扮,心里推翻了这是儿子同学的想法。

    邱明泉等了一下,没有等到封睿说话,这才猛然醒悟过来,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支精美的50金雕笔,忐忑地举到了车窗前。

    “阿姨,您需要金笔吗?英雄牌的,名牌正品,国家领导出国时,就是用这种型号送给国外友人的呢。”

    这几句话,他也不知道背了多少遍,此刻赶紧流利无比地说了出来。

    坐在前座上的司机忽然“咦”了一声,好奇地扭过头,眯起眼睛看了看邱明泉手里的金笔。

    “夫人,就是这种盒子。我前几天去转了几家大商场,都说断货。”

    刘淑雁有点惊异,伸手接过了邱明泉手里的金笔盒,打了开来。

    没错,漂亮的金色笔身上,展翅的金雕姿态傲然,顶端上,英雄商标镌刻清晰,显示着良好的做工和品控。

    自己想给儿子和向家的两个孩子买金笔,叫司机去转了一圈,却都去晚了。

    可今天怎么正好这么巧,有人上门主动兜售呢?

    察觉了她的惊讶,邱明泉慌忙解释:“阿姨,我就是乘着寒假贩卖一些文具,想给家里减轻一点负担的。这金笔,我保证是正品,是从精品商厦里刚刚买的。”

    刘淑雁看着他破旧的外套和磨得有点发毛的袖口,心里恍然,看着这孩子相貌乖巧声音清亮,不由得就母爱泛滥起来。

    小小年纪,最多也就和自己儿子差不多大,却已经要走上街头,试着谋生了啊。

    她从身边拿过小巧的真皮坤包:“多少钱一支呢?我要三支。”

    邱明泉一怔:竟然真的要三支。

    “二十八元一支。”邱明泉等了一下,却意外地并没有听到封睿的指示,更没有等来说好的由他上身,只好按照过去的价格来回答。

    刘淑雁温柔地笑笑,没有讨价还价,就数了八十五元整,递给了窗外的邱明泉。

    邱明泉手忙脚乱地翻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枚硬币。刚要递进车窗去,一个不小心,硬币却掉在了地上,圆溜溜的不知滚到了哪里。

    “不用找了,就这样吧。”刘淑雁见他着急,有点不忍。

    “我找到了!”邱明泉撅着屁股,终于在车底盘下找到了那枚闪闪发光的硬币,惊喜地伸手掏了出来,“阿姨,给您!……”

    可就在这时,一片阴影却从夕阳的方向笼罩过来,遮住了原本良好的光线。

    “哪来的小乞丐?……”一个清冷傲慢的声音响起来,带着少年期男声的清朗,就在几步之内,似乎很近,又似乎有点远。

    “封睿,怎么说话呢?”刘淑雁嗔怪了一句,顺手打开了车门,迎接着刚参加完英语辅导班的儿子。

    ……封睿。哪个睿,哪个封?

    邱明泉猛地愣住了!似乎有什么在他心中轰然炸响。

    他艰难地抬起头,正看见一张让他瞬间如同霹雳加身的脸。

    俊眉朗目,眸若明星,挺直的鼻梁就像刀刻出来的一般。

    背对着冬日冰冷夕阳,那英俊少年比邱明泉足足高了半个头,俯视他的时候,那双和母亲一样好看的眼睛里,没有刘淑雁的温柔,却有着一种不耐烦的傲慢。

    虽然没有任何准备,可是这一眼后,邱明泉就已经明白了一件事。

    上一世临死前看到的那位封大总裁,那张沾染了血污也依旧英俊惊人的脸,和这时这个俊俏少年的相貌,完美地契合在了一块。

    ……时光雕刻,人心变迁,不变的,是年少时彼此的容颜。

    1988年1月的寒假。

    这一天傍晚,幼年的封睿、邱明泉还有向城,初次相遇。

    人生际遇是如此奇妙,在人生的长河里原本平凡的一天,却在很久以后,因为那天发生的一切,而变得容易标记,以至于多年以后,都牢牢铭刻在几个人心里。

    封睿皱了皱俊朗的眉峰,看着眼前这奇怪的男孩子。

    衣服很旧,小脸红扑扑的被冻得有点皲裂,但是眉目算得上干净秀气,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正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

    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正看得清这陌生少年脸上每一丝细微的表情变动。

    是的,就是那样古怪的神情——初时是震惊,紧接着是茫然,最后,又像是欲说还休的惊喜。

    年少的封睿和邱明泉就这样面对面站着,时光仿佛有那么一瞬的停顿,但是在他们之间,也并没有扭曲变异,没什么诡异的事情发生。

    直到邱明泉的目光,忽然无意中落到了封睿胸前微微露出来的一点红色上。

    脑海中有什么电光石火般闪过,他死死盯着对面少年的脖颈,呼吸急促了。

    如同被蛊惑了似的,他猝不及防地伸出手去,抓住了封睿的衣领,轻轻一拉!

    温润的和田白玉,泛着晶莹之色,中间一汪翠绿…完全一模一样,连着那里面缠绕的流动华彩。这些天也同样吊在他胸口,时常抚摸,再熟悉不过!

    没错,这就是幼年的封睿,他前世一直贴身戴着这家传玉石吊坠,到死的时候才被自己无意间扯掉。

    那么自己带回来的这一块?……邱明泉茫然地捂向自己的胸口。

    猛然地,他浑身一振,怎么回事?他胸口那块从前世带回来的玉坠呢?!

    没有,就是没有!就连脖颈上的绳子,也忽然间消失不见了,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小贼,放下睿哥的玉坠!”正在他惶然无助,脑海里一片空白时,忽然耳边一声清亮的男孩大喊,脸上猛然一痛,一股大力在他左边脸颊轰然砸到,他眼前一黑,就摔倒在了地上。

    从震惊和惶然中醒过神,邱明泉晃了晃脑袋,感觉到鼻子下有液体流淌。

    伸手一抹,殷红的血迹沾得了一手都是。

    “小乞丐我看不像,像是个小偷加强盗。”一个男孩的声音在一边响起来,和封睿的声线明显不同,带着警惕和防备。

    邱明泉茫然地抬起头,看着那说话的人。

    刚刚一直把注意力放在了封睿身上,却压根儿没发现,封睿的身边,还有另一个同样俊美的少年。

    身高比封睿矮了一点,眉目如画,一双凤眼顾盼生姿,长得就像是个姣好的女孩子一样。只是看着邱明泉的眼神里,却带着一股子掩饰不住的警觉和凶悍。